电磁炉如何取下保险丝:事业单位可以以岗位不设置为由解聘国家干部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08:22:21
本人供职在江苏常州一家事业单位,为国家正式事业编制
单位前年与我签订的聘用合同已于去年年底到期
今年年初单位没有和我续签聘用合同,已形成了3个月的事实聘用关系
这个月,单位突然以岗位设置只需一人,单位需要减岗为理由,向我提出单方面提前30天解除聘用合同的通知

因此我想咨询:
1、江苏省事业单位对于聘用制中事实聘用关系形成后的合同年限是否有规定,国家人事部2005(158)号明确规定,事实聘用关系和原合同期限一致,此规定是否对江苏省有效?

2、单位以以岗位不设置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否违法?

因为国家和江苏省都有明确规定,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有严格的限定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中的任何一点,单位是否就是不法解除合同?

事业单位的工作也是有劳动合同来约束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当时,你就应该立即提出异议,而不应三个月以后,此次的事件发生,你也有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