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三轮车安装视频:法律相关:请问这件事情(看日记)老师有侵犯到我的权益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13 03:21:28
我是一名在校住宿高中生,我的日记于周一晚被班主任没收并且当场翻看,而且翻看后拒不归还,我想请问大家,这,侵犯了我的正当权益吗?
事情的具体经过是这样子的:
由于我们高二的课业负担比较重,并且我的成绩并不是很理想,在学校规定十点五十熄灯的前提下,即便是我的作业完成了,但落下的功课也需要时间来弥补,除了在白天争分夺秒外,另一个最佳的时间便是在熄灯后。于是,携带灯具挑灯夜读早已成为许许多多读住宿的学生的共识。我当晚(星期一 3月27)一开始打着灯在完成作业,并于十一点三十完成,之后,我习惯性地取出草稿本来写日记(注:我一般不携带日记本来校,其主要目的便是担心别人的偷看,所以只用随书包携带的草稿本来写,并于周日回家誊写于日记本中。)。结果,班主任于十一点四是前来查房,正在写日记的我被逮个正着(注:学校禁止携带灯具),并且没,老师开门的那一刹那,我又不巧正在说话。这些(带灯来校并在宿舍内讲话)行为全都是我的错,错在未按学校规章制度执行纪律,因此,老师若对于我的这两项错误进行处罚,我绝无异议。但事情并不是这么发展的,老师走到我床前,问我在干吗,我回答说在写作文,老师便伸手来要(我的日记),我便回应说是这是日记,老师火了,强压
着嗓门吼了声“拿过来”,毕竟日记里没写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我便交出去以给老师确认这的确是日记。结果,老师当面确认后,竟将日记本拿走了!我当时就急了,直接追出宿舍,并一再强调这是我的私人日记,这是隐私。这倒好,老师就开始训斥我了:“还没有哪个学生敢缠着老师!”我一直追到楼梯口,他又说“你怎么这么无聊呢?明天再说!”我只好作罢并返回宿舍中。
第二天(周二 3月28),班主任把我叫出去谈话,并一再说,它是为我好,学生在犯错的情况下老师有权力干涉、制止并查看学生正在做的事情或正在写的东西。我表示,是我的错误我决不否认,但是请他归还日记,他又火了说我认识不清,用日记的隐私作为逃避错误的挡箭牌等等……之后,我在办公室内写了检讨,他说后天(周四,3月30)再找我谈。
今早(周四,3月30),他再次将我叫出去谈话,并问我认识清楚了没有。我回答,我还存在困惑,困惑就在于,我错,错在我带灯、开灯并讲话,我写日记这件事情本身并没有有错,你为什么还要没收并查看后不归还呢?他又将“这一切都是为了我好……”等等之类的言辞再给我灌输一通。我不领受,分辨着说老师你应该归还日记,这下可好了,他破口一句“不要给我纠缠!”打断了我,然后把我带进了办公室里,指着我鼻子边拍桌子边吼道“我就看你日记怎么样?我就没收你日记怎么样?!你要怎么样?!”我强忍着自己想咬他手指头的冲动,回了句“我就是个学生,我能怎么样!”下午,他便把我的家长交到学校去了。
毕竟是有社会阅历的人了,家长在于老师单独沟通后,当着老师的面把我责备了一通,并于之后让我诚恳道歉,说是已经差不多了,双方都有台阶下。我无奈,只有于周五在办公室道歉。当然,老师也为他指着我鼻子呵斥的事情道了歉,但只字未提日记的事情。
至今天(4月1,周六)下午放学,我也未取回我的日记。

这就是具体的事情经过了。欢迎大家参与讨论,谢谢。若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提出,我会补充给大家。以上叙述全部属实,若有虚假,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另:这些东西是我分了一个星期完成的,所以我所叙述的时间有点混乱,我都注明了日期了。

隐私权是指不为人知的个人生活秘密,个人信息,生活经历等,
侵犯隐私权是指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个人隐私或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

日记是你的隐私没错,如果老师只是自己看了并没有给其他人看,也没有宣读,也就是说没有宣扬你的日记内容就不属于侵犯隐私权.
有些老师是为了了解学生心里,但
这位老师的素质不高,纯粹是因为没有师德,但还有没到违法的程度.
必竟你还要在这个老师的班里生活和学习,你还是先承认错误好把你的日记本要回来,何况你也有违反规定的地方,这样的老师就不要和他一般识,大丈夫要能伸能缩,学会见机行事,最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然对你也没好处,万一老师一生气再把你的日记本撕了,你多心疼啊,有些感受是一辈都再也写不出来的,这日记岂不可惜了.
所以先把老老实实认错,把自己的日记本糊弄回来再说.

侵犯了你的隐私权,可是从现实的角度来说,你没有办法去告老师的,还是认了吧,祝好运

教师素质不高,你反映到校长那,然后你再换班级,与校长说。你就说你要死给校长看。校长就着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