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145挂桶垃圾车:《出埃及记》有个疑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10 07:56:01
《出埃及记》里,耶和华让摩西做他的代表回去向法老要人,但中间有章却记述到摩西在旅馆过夜的时候,耶和华碰上了他,想要杀他。摩西的母亲西坡拉割下他的阳皮,说,如今你就是我的血郎了。耶和华就没杀他。

思高版却说的是耶和华的使者要杀他。

我想问问,这段到底什么意思,为什么要杀摩西,血郎又是什么意思?

摩西正从神那里得了命令,回埃及向法老要求释放以色列人 走。但正在路上,神忽然要杀他,真的使人不解。但细读圣经,我们不难找到答案。
神要杀摩西,明显是和他儿子的割礼有关。因为后来西坡拉将儿子的阳皮割下,事情就平息,可见那是有关连的。
为什麼摩西没有为他的儿子行割礼,神就要杀他?经文给我们看见,在神吩咐摩西对法老所说的话中有这麼一句:「我要杀你的长子。」为什麼要杀法老的长子?因为法老不听神的吩咐。
那就是说,神要杀埃及人的长子,是因为这位作王,作父的法老没有听神的命令。
现在,这位执行神命令的摩西,竟然在儿子割礼的事上,也没有遵守神的吩咐。儿子没有受割礼,当然是他这父亲的责任,他要负责,因此他也该受罚,不然怎能服众?怎能服埃及人?故此,公义的神要杀他。后来, 因为西坡拉将儿子的阳皮割下,满足了神命令的要求,才免他一死。
至於西坡拉为那一个儿子行割礼,圣经没有说明,两个儿子都有可能。但照经文推测,很可能是大儿子,有以下原因:摩西的长子出生时,正是他逃难到米甸不久,故给他取名革舜,意思是「我在外邦作了寄居的」。这名字固然是讲明事实,但也可能带些不满,因为他为了救同胞,不但不被欣赏,反而要逃难,寄居外邦,正可能因为这样,而疏忽了给儿子行割礼。
但次子出生时,(可能隔了一段日子)他心情平服,也经历神恩,和神也恢复了好关系,因此给他起名叫以利以谢,意思是「神的帮助」(出埃及记廿八:4)。在这情形下,他为这次子行了割礼。以上解释只是我的推测,没有圣经正面说明,不过,却也算合理。
血郎英文译作 bridegroom of Blood,意思就是血的新郎。摩西险些被杀,西坡拉藉儿子流血得回丈夫,险死还生,彷如再婚一样,故称他为血的新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