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玺anti事件:周初法制的指导思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7 19:26:31

(一)"敬天保民","明德慎罚"周初统治者从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严峻斗争中深刻意识到天命虽然难料,但有规律可循:"天唯时求民主",天总是寻求能够为民作主的统治者。

  周初对周人贵族内部的文告中反复出现强调"保民"、"安民"以及类似的提法,可见他们标榜"敬天",却落实在"保民"上。

  周初统治者从夏特别是商王朝兴亡的史实中,还悟出天命转移的另一条规律:天命总是归属于有德者并以"德"严格要求统治者内部,将德落实在国家活动的各个方面。运用于法制便是"明德慎罚",无论立法、司法都必须崇德,慎重从事,制定法规,任用法官,审理案件,施用刑罚,都必须反复思考,不可轻率。

  (二)"亲亲"、"尊尊"鉴于统治者的内部关系是事关国家命运和政局稳定的决定条件之一,周初统治者十分重视在贵族内部提倡和贯彻"亲亲"、"尊尊",即亲其亲者,尊其尊者的原则。"亲亲"指维护家族内部秩序,"尊尊"指维护社会及家族内部的尊卑关系。

  "亲亲"、"尊尊"的原则强调,至亲莫如父,至尊莫如君。子对父必须尽孝,臣对君必须尽忠。孝,旨在维护父的权威;忠,旨在维护君的权威。通过"亲亲"、"尊尊",便把人们的血缘关系同政治关系紧紧联结在一起。

  在"敬天保民"、"明德慎罚"的前提下,将"亲亲"、"尊尊"原则制度化、法律化,落到实处,是西周法制的基本特点。

基本上就上面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