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设计需要注意什么:关于新《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14:00:29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上文中的“关联关系”应如何理解?
能不能再详细一点,对217条也作出一些解释

新公司法第217条对关联关系进行了基本界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