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性盐雾试验成本:关于卫康保护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5 08:24:08
我今天在一正规眼睛店帮我女朋友买了一瓶卫康润视清凉型保护液125毫升的,由于我没注意买了就拿回家了,回去以后才发现在保护液商标上写着赠品.根据我的经验感觉赠品应该不能出售.不知道商家这种做法合不合理,有没有法律依据

赠品不能在市场上销售给消费者,如该单位用赠品当作商品买卖,消费者有权可以要求退还价款。

慈溪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咨询部部长 陆永根 回答

我想你说的应该有两种情况
一、厂家的专用赠品,既上面标有"赠品"的字样,一般不作为商品出售,而是伴随商品附属赠送;;(按照消费者的权益,是不能作为商品处理的 )
二、一些小包装的商品,有时候在销售点有剩余的情况下,或者私自将赠品拿出来作为商品销售;原则上是行的通的.但从根本上分析,最终追究的应该是厂家了,因为他们本身就没有把商品与赠品分开. 但是换一个角度来说,商品与赠品同样都具有价值,作为商品或作为赠品原则上是一样的 ,而惟有消费者的权益(知情权)受到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