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客户端开发:说汽车消费税在厂家征收,但实际买车时好象商家还要在消费者头上加一个消费税?是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3 19:19:26

车税下调是“马后炮”还是“信号弹”

《长城在线》 2002-8-2 9:01:10

主持人:最近,部分轿车产品再次获降低消费税的照顾,但消费税始终无法直接反映到车价上,这是什么原因?
贾新光:汽车消费税是在厂家出厂环节征收的,表面上是厂家支付的,实际上是厂家代消费者垫付的,但厂家从来不提这一节。从表面上看,厂家支出了高额的消费税(每辆车不多,但是成千上万辆车的消费税就非常可观了,因此厂家非常在乎),实际上最终全部要摊派在消费者身上。现在,消费税是谁交了,谁也不说明白,厂家自然“难得糊涂”(其实一点也不糊涂),由于这一点,降低消费税的好处厂家就独吞了。这也是政策的悲哀,本来减少消费税的目的是为了搞好环保,体现在消费者买环保车少交税,但是经过厂家“过滤”之后,对消费者来说,买什么车都一样,体现不出买环保车的好处,政策制定者的苦心无人喝彩。
主持人:车价下调后,购置税最低计税标准往往相对滞后,这给人一种车税是“马后炮”的感觉,但也有人认为车税是在厂家事先报出最低价的前提下,才制定的,如此一来,车税就成了汽车降价的“信号弹”,两种比喻哪一种更贴切?
贾新光:最低计税价是个过渡政策,是在价格变动之后的被动措施,但实施起来很累。因为要辛辛苦苦建立汽车价格信息系统,几万种汽车价格,天天都在变动,税务局还要弄个清楚。今后,汽车的品种将会日益增加,品牌要达到几千种,规格甚至会一车一价,税务局怎么办?
钟东:时间是前是后并不关键,重要的是最低计税价的理由似乎是为了限制降价。例如一种车正常价格是5万元,发票开出来是5万元,你就按某个百分比交税,这很简单,好操作。最低计税价的意思是要防止厂家以3万元甚至2万元大量销售?或者是为了稳定控税,不管那种车是以3万元销售还是以2万元销售,都要按5万元乘以税率?两个解释都不合理。在企业里,同一型号的车理论上价格是一致的,但实际上永远做不到,毕竟市场在变化,此一时彼一时。就算今天执行全国统一销售价,明天呢?后天呢?新车型推出来了呢?所谓统一销售价只能管一个时期,它降价降到了最低计税价之下怎么收税?再比如,某品牌汽车的当前价格系列是5万元到15万元,税务部门定下最低计税价是5万。两个月以后,该品牌车的价格区间拓展到4万元至17万元,又过两个月,再度变化为3.5万至18万元,税务部门如何跟?而且,假如再过一个月那个厂家突然将6万元以下的车全部停产,税务部门频繁跟进而定的最低计税价究竟有用还是没有用?用处有多大?
主持人:夏季是汽车厂商进行优惠的一个重要时期,许多商家会选择此时变相降价,有人认为今年三季度是汽车降价的集中期,也有人认为今年第四季度可能性更大?诸位倾向于哪一种说法?
贾新光:第三季度是汽车市场的低潮,因此竞争格外激烈,厂家不会忍耐到四季度再动手。
钟东:说汽车市场低潮一点就必然都降价,其实不见得。每年的三季度基本上都是淡季,企业一般也会有所准备的,例如二季度见好就收,产量减一减;或者在三季度给工人放高温假,自然减少生产。降价有时是为了甩库存,有时是为了给新产品腾出价格空间,有时也不排除虚张声势做点假动作(例如将量最小的几种车拿出来大做广告说“我降价了”吹嘘给消费者最大的实惠),这些都同淡季没有必然关系。今年最大的价格下降是天汽吧,为什么没有放在去年的淡季里?
主持人:车价虽然降了,但附加在汽车购买环节的流转税却未变,汽车消费政策提出的降税也没有影子。
贾新光:税务部门只认收税,不管其它,至于汽车消费是否顺畅,是否有障碍,税收过多对汽车消费有什么影响,降低税收对汽车消费有什么影响,税务局不太关心,因此他们也不研究这类问题。
钟东:主持人提起汽车消费政策,我想重复一下我的观点。第一,汽车消费政策是一个不见得有什么作用的政策,因为它所表述的内容大多已经在其它的政策文件中出现过了,大家去执行那些政策就等于执行了汽车消费政策。我们都知道,法律高于“政策”。所以,制订汽车消费政策的思路应该改为制定《汽车法》。例如规定各地不得对外地产的汽车歧视,如果有歧视,就可以起诉;第二,在《汽车法》出台之前,当然可以有若干个过渡性的政策,但绝对不是只有汽车消费政策,或者以它为一系列政策中的主线。汽车只是社会中的一个部分,它不是全部。政府的职责就是要平衡全社会的利益,保证长期发展;第三,目前对制订与颁布汽车消费政策的标准解释是“科学消费”或“合理消费”,并非简单地解释为“鼓励消费”。凭什么要鼓励用汽车的人?对汽车征收的税,降到什么程度或增到什么程度比较合适,这个问题不能只听汽车界一面之辞。研究汽车市场的人不能只考虑汽车,因为汽车市场只是整个经济中的一个方面。税收也不会让汽车界的人来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