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资派在中国的胜利:关于借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7 17:01:19
公司的股东要以个人的名义向公司内部借款(20万),而不是要转增资本,走其他应付款帐户,这样做帐是否违反会计法及税法,税务局查帐时会不会有麻烦,多谢帮忙!
走的时候以往来发票作帐,还的时候以支出凭证可以吗?股东个人哪里来的现金收据

这样看来,你们公司的部分应付款帐是虚构的吧?
按正常途径来说,这样做当然不是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也违反会计法及税法。
股东写借款(以后当然要归还)。然后以现金方式走应付款帐,想想很容易,但,请问,你们拿得到收款方的现金收据吗。如果没有,你们以什么做付款凭证呢?
当然,如果你们拿得到收款方的现金收据,按正常途径做帐,又有谁知道呢。

税法规定:
股东以个人名义在公司的借款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