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市政建造师教材:军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18:01:08
常常听到战略的“斩首”,指的具体意义是什么?谢谢~~~~

“斩首行动”和“斩首原则”

  据美国CNN和法新社报道,在2003年3月20日美国发动的伊拉克战争中,美军最先实施了“斩首行动”(Decapitation Strike)——企图用巡航导弹和精确制导导弹消灭伊拉克总统萨达姆及其他要员。

  据载,现代战争中的“斩首”概念是由英国 的军事理论家富勒提出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期,他提出攻击敌方指挥系统为首要目标的“瘫痪攻击”,亦称“斩首攻击”。“擒贼先擒王,打蛇打七寸”,形象反映了这种思想。 美国的一些信息战专家认为,信息作战时,尤其是美国在与发展中国家进行信息作战,应遵循“斩首”原则。所谓“斩首”,就是打击“敌方的头部,而不是他的躯体”。这一原则要求:战争要首先攻击敌国家指挥当局、联合参谋部、战区总部及各级部队司令部;破坏敌方所有信息传媒——电话、无线电频谱、电缆和其他传输手段;制止敌方使用第三方的通信系统,包括通信卫星。

  在战争中,战争对手作为一个大系统,通常由五个环节组成:“指挥领导环”,即指挥系统;“有机必需品环”,即电力等相关的工业以及弹药、食品等;“基础结构环”,即交通航线等基础设施;“个体群环”,即人口;“野战部队环”,即以保护己方系统内部环节、攻击敌方系统各环的环节。

  按信息战原则,这五个环节中,力量最弱的是第一环,其功能和构成决定了它是整个作战系统中智力、技术和信息最为密集的要穴部位,但同时也是作战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最弱的部位,因此历来是兵家追求的首选打击目标。

斩首——斩首

文:白马非马

“斩首”一词最近频繁出现在新闻中。比较早一点看到的全称叫“斩首行动”,主要是美国、以色列等国家所采取的剪除敌对势力首脑的突击行为,如美国对老萨实行的、对基地组织头目实行的、以色列对巴勒斯坦哈马斯头目实行的突然袭击行为,属于打击面较小,见效较快的军事行动。这种斩首行动,因为是政府行为,也就在某种程度上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虽然并不一定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同情,却也不至于招致大范围的谴责。

然而,“斩首”一次最近频繁亮相,却与上述表达的含义截然不同了。据报道,6月22日,韩国人金善日在巴格达附近被伊拉克武装抵抗分子斩首。他是继美国记者珀尔、美国商人伯格、美国阿帕奇直升机工程师约翰逊之后,第四位被斩首的人质。这种斩首与前述斩首行动的区别首先是,其对象完全可以是普通人,使用的方式也与进行军事攻击、武装打击或突然袭击不同,而是先把很可能是手无寸铁的普通外籍公民作为人质掳走,绑架后的赎取条件也决不会是金钱,而是对敌对国家的政府提出要挟,在无法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撕票时则采取真正意义上的斩首——也就是割掉人质的头颅。

斩首实际是一种相当古老的刑法,其原理就是割断人的脖子,实现头颅和躯干分离。这种极刑并不是要造成受刑人肢体残缺,而是因为被截去部分相当重要,能导致立即死亡。在人类的历史上,对犯人进行处决的方式有多种方式,斩首应该说还是相对人道的,因为较之炮烙、凌迟、腰斩等等,斩首的痛苦应该说是最小的了。而且,比照各种极刑,从多样性和残酷性等角度来讲,斩首刑因其简单快捷而独得青睐,被中外各国长时间广泛采纳。然而,根据资料介绍,在不同的国家,这种刑法所采用的刑具也不同,用斧头的,比如英国、俄罗斯和德国;也有用剑的,比如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而阿拉伯国家则更喜欢用刀,而拉丁国家则更多地使用剑。正因为刑具不同,给受刑者带来的痛苦也就大不一样了。比如中国古代用的那种巨斧,因其自重较大,只要对准方位,当然可以一击毙命,后来刽子手使用的砍刀,效果就差了许多,所以就经常有临刑打点典狱,选择技术娴熟、力道过人的刽子手者,所求不过最终来个痛快而已。有过一个笑话就说,某犯人临刑经运做,买通一位超级刽子手为自己斩首,行刑时,那刽子手手起刀落,头颅应声滚出,犯人竟来得及大声夸赞“好快刀!” 说是笑话,其实还是可以说明问题的,也是完全可能发生的。类似的记录是有关1793年7月夏洛特·科尔戴的那颗被割下的头颅。科尔戴是杀害马拉的著名凶手。一个官方的证人宣称:“受刑者的头,已与身躯分开一段时间了,刽子手将它拎在手上,其中一个助手在它脸上打了一下,脸部表现出愤怒的表情,不会产生误会的。”总之,这样的刑法,从动作上来说应该叫砍头(有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诗句为证)。而采用自重较轻的刀剑进行斩首,则说不上是“砍”,只能用“割”字了。

最近发生在伊拉克的斩首,大约就采用了这种割下首级的方式。我其实也一直在关注事态的发展,但最终没有找到第一手资料。我的同事之一是在网络上找到了斩首过程中的录象资料的,根据他自己讲,看了后就完全失去了食欲,几天后才缓慢地趋于正常。我本来很想让他描绘一下看到的情形,但他回绝了,表情满痛苦的,我也就不便强人所难了。要到了相关网址,好不容易打开,却没有那样的图片了。我不知道没找到是我的遗憾呢还是幸运,虽然我一向以胆气自豪,毕竟没有真的经历过血腥的考验,牛皮也就不好吹得。根据介绍,武装分子采用的应该是阿拉伯长刀,采用切割的方式,将人质的头颅与躯体比较缓慢地分离开来的。而且,这种斩首据说是从人质的后颈部开始进行的,也就是说,先不割断喉管,这样不致导致开始就有大量的鲜血涌出,而且被斩人可以发出很长时间的惨叫,确实令人发指,但是却可以使行刑人得到最大的快感,拍摄出来的画面也就更为恐怖,更具有撼人心弦的威慑作用。我想,这可能也是武装分子最想要的效果了。

其实,选择用长刀斩首,对于行刑来说,确实是一种倒退。因为,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很多国家的处决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由斩首到枪毙到电刑到药刑等等,都是由血腥、残忍向人道的发展。选择斩首,当然并不说明武装分子不具备更科学更先进的处决手段,这一点再明白不过了。用长刀割首级,无非是为了渲染恐怖行动的血腥程度,达到制造恐怖压力的目的。另外,也应该是一种传统习俗的延续。老萨统治下的伊拉克,就有不少剑的塑像;有关萨达姆手持宝剑的照片更是并不少见。更远的追溯,应该是恐怖分子想借助教义中“我带来的不是和平,而是宝剑”来表示自己的正义。

行文至此,有关斩首应该说介绍完了,因为本人的工作与法律无关,对斩首的研究也就难免挂一漏万了,有待专家批评指导。说点题外话,就算对斩首的思考了。谴责恐怖主义的文章已经很完备了,用不着我废话。我要说的是,美国人还是太不了解亚洲人了。如果以为用解决南联盟的方式对付伊拉克也可以成功,那就大错特错了。发动伊拉克战争前,美国人其实该反思一下,这场战争自己是不是真的打得起,能不能做到全身而退。美国确实强大,如果是打正规战争的话,美国是不会战败的。但伊拉克没有义务按美国的规矩出牌,这是美国人该先考虑到的。其实韩战、越战的例子并不遥远,可惜美国人还是太健忘了。伊拉克战争,即便是抛开石油因素,姑且看作是美国人发动的推翻独裁统治,建立民主机制的正义战争,也仍然是美国人的一厢情愿。因为伊拉克人未必买帐,更谈不到感恩了。何况阿拉伯问题一向错综复杂,再没有考虑好退路的情况下,打着老萨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与拉登有勾结的幌子去解放伊拉克,结果又没有找到预期的证据,又不幸发生了虐俘事件,终于逐渐在伊拉克失去民心,恐怖分子也就更加有了存活的基础。而且,作为一个民主国家,美国可以不怕任何别的国家,却不可以不考虑本国国民的呼声,这也正是恐怖分子也摸准了的美国的脉搏,所以,轻而易举就可以直击美国人的软肋了。权利移交在即,但美国人真的可以体面撤离伊拉克?我对此丝毫不看好。

就是用一切手段打击敌人的指挥中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