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元1404修改文件:我请教!真实担保案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06:40:28
A制药厂1996年向某银行(四大之一)贷款50万元,应主管部门要求,B化工公司对该贷款进行了担保。因制药厂已近破产境地,某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将债权打包出售给S公司(实际为个别律师和银行内部人员勾结组成),S公司向法院起诉,法院一审判决A制药厂败诉,需向S公司还款本息计90余万元,B化工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请教各位,如何减少B公司的损失?可采取什么具体操作方法?谢谢!本人Email:e.tao@163.com

首先,A申请破产
其次,待正式宣布破产
最后,通过法律手段,可以证明担保的是A会还债,而不是担保他能不能还起债,这样他一正式宣告破产,那就是他还不起债而不是不还,那这样就与你的担保没有多大关系了。

现在来问这96年的问题,就有点过了,诉讼时效是担保完成时效后2年,目前也就是说银行失去了诉讼时效了,为什么A会输就是它欠钱,而B公司的担保期限已经过去,银行以及S公司已经过2年的诉讼时效
这样你可以放心了

法院已判S公司胜诉,B厂承担连带责任那是逃避不了的,只要S公司申请执行,B可能要先行偿付,唯一之途,转移资产,与S公司和解,或做执行法院工作,推迟执行,争取与S公司和解的机会和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