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事故通报范文:清朝皇帝退位诏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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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皇帝退位诏书是什么?

宣统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钦奉隆裕皇太后懿旨,下达了退位诏书。
张勋复辟后于宣统九年五月二十日再次下达退位诏书。
退位诏书如下:
宣统九年五月二十日,内阁奉上谕:前据张勋等奏称,国本动摇,人心思旧,恳请听政等语。朕以幼冲,
深居宫禁,民生国计,久未与闻。我孝定景皇后逊政恤民,深仁至德,仰念遗训,本无丝毫私天下之心,惟据以救国救民为词,故不得已而九如所请,临朝听政。乃昨又据张勋奏陈,各省纷纷称兵,是又将以政权之争致开兵衅。年来我民疾苦,己如火热水深,何堪再罹干戈重兹困累。言念及此,辗转难安。朕断不肯私此政权,而使生灵有涂炭之虞,致负孝定景皇后之盛德。著王士珍会同徐世昌,迅速通牒段祺瑞,商办一切交接善后事宜,以靖人心,而弭兵祸。
钦此!

1912年2月12日,清朝宣统皇帝溥仪退位。当时宣统皇帝溥仪只有6岁,隆裕太后代其下了退位诏书。溥仪退位的同日,民国政府公布了清室优待条件。主要内容有:(1)清帝退位后尊号不废,民国政府以优待外国君主之礼相待。(2)清帝退位后,民国政府每年拨给白银400万两用费。(3)清帝退位后暂居宫禁。

附清帝退位诏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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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自己要退位,写一些通知类的东西

看是自己愿意的,还是别人强迫的,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