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罗赞图片:收集鸟的文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1 13:50:31
老师让我们上网查一篇关于鸟的文章
可是我怎么查不到
如果大家有办法请告诉我
谢谢^_^

一个明媚清晰的早晨,慵懒的阳光透过密布的枝叶散射进来,一片宁静。
我观望着一片森林。参天大树层层叠叠,使天空的颜色逐渐转变为蓝中微微渗绿,湿润的水汽悬在空气中,野花芳香沁人心脾,宁谧,没有鸟鸣,纯粹的冷静。这是刺鸟的栖息地,我知道,这个时节,幼小的刺鸟跃跃欲试,他们的生命正在浓郁的燃烧,未曾触碰痛苦的侵扰而蔓延火花;我知道,一切都在完善,硬挺的身躯,光华的羽毛,耐寒的翅膀,这些是它们穿越无数灾难必备的装束;我知道,不久之后他们即将出发,等到他们一切装备就绪,就将踏上征途,寻求生命的真谛,完成一生的夙愿,忽略路途中庞大的艰辛,只为换取一次的美妙旋律,仅仅一次,唯一一次的放声歌唱。
天神对我说:“你的下世就会是它们的一员,我会指引你,我的孩子。”

前世
我是辛亚斯,一个圣洁的公主,被万人宠爱的女子。我的魅力无以伦比,我的地位高高在上,这些都是奢侈品,因为它们的牵绊,我失去了自主的爱。父亲会在贵族中挑选我的丈夫,我不屑于王宫子弟的殷勤,他们只是虎视眈眈的窥探着王位,只要得到我,将一世富足且万人敬仰。我知道他们中不会有人真正爱我,我只会是个利用工具,满足他们的虚荣心。所以,我排斥这个充溢着虚伪与权利,弥漫着尔虞我诈的国度。这里唯一一丝光芒就是他—我的侍卫:罗尔森。他是个英俊而正直的男人,他不求任何,只要带我离开,以为他说她爱我,我感觉得到他的真心,因为他身上的气息纯粹的让我痴迷,我确信无疑,因为我亦深爱着他,甘愿放弃虚华,而义无反顾的跟随。于是我决定离开,和他一起离开,然后终生守候。我们按计划逃离了城堡,我们骑着国中最优秀的马,飞驰,在狂风中幸福的依偎、前行,我第一次体味到自由,那是中甜美的享受,我迷恋。不久,父亲带着最精锐的部队追捕我们,若被他抓住,森必死无疑,我知道,我听得到父亲心中的愤怒,震耳的吼叫让我无比恐怖。森仍在驾马,他用力的挥动着马鞭,我们在马背上颠簸,剧烈的震颤。他对我说:“别怕,我们一定可以走,我在,我会保护你。”忽然马失控了,我和森跌落下来,我知道,我们无路可逃。森把我掩在身后,抽出利剑,拼命的与士兵厮杀,他对我大喊:“我爱你,亚斯,要相信我!”我惊愕的看到父亲拉满弓,那是他的金箭,百发百中……我看到那箭迅速的穿透森的身体,直穿心脏,冲出背部,鲜血迸溅;我看到森的身体霎时僵硬,慢慢下降;我看到满地的血;我看到森眼神中的不舍;我看到父亲得意的冷笑;我听到马群的鸣叫;我听到森身体被穿透的炸裂声;我听到父亲张狂的大笑……然后我爬过去,紧紧挨着森,紧紧地……之后我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见……

天上
“你死了,你把穿过他心脏的箭刺进了你的喉咙。”天神无摸着我的头。
“我在哪里?森在哪里?”我抬头。
“你在天上的家,你的森,很难找到、很难重生。”
“为什么?他在哪里?”
“这是天上的一个诅咒,凡是被箭穿心而死的人,很难再重生,除非有人愿意解除诅咒。”
“什么诅咒?我要救他,我要见到他,求求您!”
“除非有人愿意为他变成刺鸟,为他的灵魂高歌,他才可以恢复轮回,赋予灵魂。”
“刺鸟?”
“是的。这种鸟一生只鸣唱一次,当他离开栖息的森林的那一天起,就永不停歇的寻找世上最长的荆棘。当他找到时,就会将自己的胸膛朝着最长最尖的刺撞去,在最深最刻苦的痛中,引伉高歌,而这样的歌声,超越了它自身的痛苦,声音无以伦比,感人肺腑,只有这样的声音才可以驱散诅咒。”
“怎样可以变成刺鸟?”
“你要为他变成刺鸟么?”天神直视着我。
“是的。”我坚定不移,“我要让他重生。”
“你要明白,变成刺鸟就是用你的生命作为代价,替他承受失去灵魂的诅咒。这是生命交换,永世地交换!”
我知道天神在警告。
“我愿意,请您帮我变成一只刺鸟,我要让我的爱人重生,即使万劫不复。”我是如此坚定,因为我知道这是对他的唯一救赎,他的死因着对我的爱,我只需证明,并付出最深挚的感情,看着他的生命复活,我会比苟活心存感激。
“……好吧。”天神指着一片浓郁的森林,“你的下世就会是它们的一员,我会指引你,我的孩子。”

今世
我已置身在这片森林,我是一只弱小的刺鸟。天神告诉我,他会指引我,告诉我怎么做,我现在只需让自己快快长大,并不断锻炼飞行。整日在森林中飞翔,这是锻炼翅膀耐力的最好方式。天神告诉我,只要绕森林飞完99圈,就可以启程。我无需进食,只要有水就可以维持生命。于是我第一个飞出巢穴开始飞翔,我的翅膀很小,只要有些风,就会影响我的方向,但我知道,要飞完这99圈就可以跨出起点。我日夜不同的飞,天神说刺鸟不会筋疲力尽,每次身体被完全耗竭时,只要可以忍受住刺心的疼痛就可以重新恢复体力。我可以承受,即使这些疼痛足以让我晕眩致死。万箭穿心,刺痛着心脏,并不断的绞痛,这样的疼痛会持续一天,只要每次挨过这一天,我就可以继续全力飞行,每到9圈就会有一次如此的折磨,直到经历10次折磨后,飞完最后的9圈我才可以停歇。我可以,每要度过的一天如同从未预料的噩梦,把我拉到死亡边境,无从形容的疼痛,似乎身体已经完全被人任意摆布。但我告诉自己,森在等我,我爱他,我要救他!
第99圈结束,我跌落在地上,我已完全被抽干,忽然身体开始剧痛,这是不同于每次的痛苦,全身的皮肤被拉扯撕裂,骨架在窜动,我无助的挣扎,难以忍受,这到底是怎样的预示?这时天神出现,他说:“可怜的孩子,你飞完99圈,身体就会蜕变成形,这样才经受得住长途的洗礼。我可怜的辛亚斯……你要知道,这些都是代价。”我知道,我可以忍受,我感觉被剥皮抽骨般的鞭打,然后翅膀慢慢变得健壮,身体渐渐变大,我的体力似乎在恢复,疼痛在减弱,我微笑,我知道,我终于有资格出发了。我摊在地上,等待体力恢复。
望着前方,振翅,我知道,我离森越来越近,只要我抵达目的地。天神说,我只要一只向前飞即可,到终点会看到一株金色的荆棘,那便是我生命的终点,更将使森新生的起航。我明确方向,坚定信念。这是我无悔的追求,只为让我的爱人获得重生,我已满足。

我开始似乎没有尽头的飞翔,不允许有任何停歇,一旦停止飞翔,我和森都将被诅咒,永不得轮回。

首先穿越的是无边的大海,我深知他的恐怖与力量。茫茫浩瀚,知我孤零零的飞翔,只为穿越。我想尽办法在飞行中获得水源,暴雨天是最好的,我可以积蓄力量,可暴雨天的飓风与大浪是大海最汹涌的玩弄方式,我不气馁,我必须克服,我躲过风浪,以最迅猛的速度穿过海浪,巨浪拍打,决不留情,我不能被风涡转方向,我要一直向前,前方才是彼岸。历经无数的冲撞与对抗,忍受着每一次耗竭后的疼痛,身上满是咸咸的味道,还有些腥气,那不是泪,是我战胜海洋的鲜红例证。
我必穿越我无从猜测的障碍,不知前方的路,我亦勇往直前。
接下来是干燥的沙漠,对我生命的考验。没有水源,我不知道要支撑多久,我感觉生命之流逐渐干涸,我的意识渐渐模糊,我渐渐睁不开眼睛,不行!我知道那些是幻觉,天神说他会提醒我,我无数次看到绿洲,我知道那都是支撑我继续前行的幻觉,我宁可不断制造这些幻觉,只要能够支撑下去,只要我还可以在清醒些,眼前不断浮现森到下世的眼神,我知道他有好多话没有说,他的愿望,他希望带我离开的计划都没有实现,他对我的依恋、放心不下,我明白,他爱我,深入骨髓。我爱他,亦铭心刻骨,我愿意为他付出如此隐遁的纠缠。
路途中隐现着无限梦幻的美好,引诱着我,这些都是生命的出口,只是我无从选择,我必须坚定不移的飞翔远处的尽头,我清楚那才是我这一生唯一的信仰,使我这一生意愿达成的使命,我心甘情愿。
接下来是片神秘的花园,那里面有很多漂亮的女子,天神说如果我愿意停止前行,也可以成为她们,安逸快乐的在这里种植奇异的花草,像她们一样整日天天说笑,整日与花为伍、与鸟成伴,这里洋溢着轻松的气氛,确实让我意乱情迷,我很累,很想休息,我几经想过放弃,但不能,我为了深爱着我的他,我愿意放弃所有。这里很幸福,我很疲惫,我甚至希望一头栽进清澈的湖里,好好让自己飘一会儿,这样身体可以轻松些,我多希望森可以陪我住在这里,与世无争,安安静静,幸福美满。但我知道,刺鸟的宿命,我无权享受这些安乐,我必须完成刺鸟的使命,因为爱。
忘记了曾经历的日月,我依旧如第一日的满载信心。
我看到前方的陆地,闪耀着金光,我飞速靠近,我的心里有个声音,那是终点。荆棘遍布,粗壮的藤蔓遮住阳光,覆盖了整片陆地,阴暗无比,阴霾的雾气弥漫周身,我渐渐摸索着向那金光靠近,那些荆棘是会御敌的,我飞过,他们便疯狂的的甩动,凶猛的抽打,残酷的要杀掉一切,无数锋利的刺向我散射,我被刺中,浑身淌着鲜血,我知道,可那金光那么近,我只差一点,即使血流光,我也要继续。
金光覆盖了周围的陆地,一片明晃晃的金,我看到那棵锋利的冒着寒光的刺,就在我的正前方,安静而决然的稳立在那里。
一切都快结束了,森,我可以救你了。
天神出现,“你要想清楚,辛亚斯,你若救他就在无可能重生,永远消失。”
我冲他微笑,迎面猛地冲向那个最长荆棘上的最尖处,我听到风在耳边呼啸而过,我听到天神屏息的局促,我听到周身荆棘乱舞的疯狂,最后,我听到心脏被刺穿得沸腾,热腾腾的鲜血喷溅,洒在金色的荆棘上开出绝美的玫瑰,我看到身边绽放得花朵,他们美得令人窒息。我开始不受控制的放声高歌,我觉得刺耳的撕裂叫声,认为难以承受的呻吟,却看到所有生灵气韵相吸的奇景,听到所有鸟雀共鸣的音色,质就是经过浩劫的魅力,是全世界最动听的音乐。我在不同的泛出声音,我知道这声音可以穿透诅咒,我可以救他,它可以因聆听这声音而重生。我感觉到身体逐渐轻盈,慢慢散布成一粒粒的尘埃,挥散在空气中,我看到从我身上玻璃的气韵慢慢凝铸成一个熟悉的身躯,健康硬挺的他,我的爱人—罗尔森,他慢慢呈现在一片殷红欲滴的花海中,我死死的顶着他的呈现,这是我最后的权限,在我消失前,最后看看他,他还是一样,一切都好。真好。我仍旧不同的唱着,我要坚持到完全出现,我边唱边流泪,这是所有坚信后的释放,我亦不舍,但是无悔。他会忘记曾有一个辛亚斯公主,他会忘记他曾为了那个他深爱的美丽公主而死;他不会知道,那个美丽的公主化作最神秘的刺鸟,用生命换取他的辗转轮回,他不会知道……这只是个故事,或者传说,不为人知。只是这份爱,使中真切存在。天神在他心里种下了我的血之花—妖冶的玫瑰。

天神望着渐渐消逝的我,眼睛晶莹剔透:“声音冲破了诅咒,他已经获得重生,孩子,你将……”
随风而逝,灰飞烟灭……

太多了,这样怎么能搜集的到呢 ?

巴金的《天堂鸟》!!!

<<鸟的天堂>>

啊!鸟啊!我爱你啊!就像老鼠爱大米呀!

(找到两篇,关于喜鹊鸟和麻雀的文章)

喜鹊

我就真的不很喜欢喜鹊了。
尽管,“喜鹊叫”会“好事到”,那个传统意义上的文化符号在我已是麻木。我非但不能从喜鹊的到来感觉到些微打动,不能从喜鹊的雀跃里就看出哪怕点滴乐观的必要,我甚至就从喜鹊的声唤里时时地感触着一丝哀愁。我就和他人不完全一样了,这个在我,自知之明。我并不为我的这个怪异而担忧,担忧我是心理患疾,担忧我是思维反常……因为我的关于喜鹊的经历实在有些个特别之处,虽然那只是些小事儿,比如……
我在京城居所的楼下,有一小饭馆,女老板这些年看来是挣了钱,这从她把两只小煤气罐搬进后厨开始,到现在换成了大似导弹,须得汽车运送的煤气罐就看得出来。可是搁置煤气罐的小黑屋子就在我的楼下,直线距离不出三米。我去做交涉,曰:此事危险,长此以往,说不准会有个闪失,对她对我以至对于全楼都不是件好事儿……老板倒是客气,“只是您让我搬哪呀?总不至于搬到四环以外,再铺设管道通往这里。”她倒幽默。我便是坐在炸弹上过着我的不宁日月……记得最清楚的是,我时常就是坐在我的窗前,看着那炸弹运进运出,饭菜的香气从楼下蒸腾而起……
喜鹊就来了,落在后院地上,抢吃着饭馆撒落在地的菜饭粒儿。我就看着厌恶。你当不信。但细想,这些年城里能见得到的除了麻雀,就是喜鹊,是不?可见此鸟也贱……
那年总理去世,广场纪念碑前发生了“动乱”,那时我在现场……有年纪的人还记得那让人感动的“欲悲闻鬼叫,我哭豺狼笑,洒泪祭雄杰,扬眉剑出鞘”吧?凝重的人群气氛,源源不断从广场四周运往人民英雄纪念碑前的花圈……人们扎堆地谈论着中央上层传来的内幕消息,时不时有勇士站出来,高声朗诵那些自创的肺腑诗篇……人民之声与大喇叭里代表北京市委的吴德讲话声交织一起……
喜鹊就来了,喜鹊三两只落在人民英雄纪念碑那屋檐形的顶端,喜鹊用嘹亮的嗓喉歌唱,粗的人不做多想,细的人则有了些懊丧……
初恋那年我年方二十,她小我四岁,是她追我……有个秘密在此披露:但凡女孩子对你表露点什么爱意,你一定要抱着玩玩的准备,玩着就有了勾连,就有了密切,后来兴许是你的老婆,但更多的是真的只是玩伴儿而已。女孩子则该大胆些,你应该知道大男孩儿不知道什么是爱,你嗲些,你腻些,你只须略施莲掌,便定当玩转,他跑不了呢,你则可任意取舍,你在第一个大男孩儿那里获取爱之经验——这个非常重要——你会选择第三个到第五之间的那一个做你的真的老公……果然是她抛弃了我!那日,我躲在她家楼下的拆迁废墟里,我痛苦地收听她的绝交感言“……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合适……”。
当我为我的男人的贞洁深感悲哀那时,您猜我看到了什么?一间小废墟的屋子里,就只是泪泣着的我,还有的是一只喜鹊,在废墟的残雪间踯躅觅食儿,这个贱鸟……
1979年秋天,我去陕北,搭了拉炭的顺车,车过洛川,遇了罕见的一马平川的黄土地带,车子撒了欢的跑。眼见的是一路风光……之前,司机已经跑了一夜,此刻开始疲倦,车速是快了,却越发令我不安。我给司机点只烟,“叔叔,累了吧,歇息歇息?”那老叔脸比炭要黑,“不吸!”透着陕北汉子的犟。我知道他不吸,也知道他比吸烟还厉害的是要喝酒,且喝秦人的烈酒“古西凤”。他还要有川上野旅馆的小村姑陪着睡觉,这些个我都无法给他满足……老叔说是加把劲儿到了延安就歇息,还说延安的姑娘有味道,昨夜那个不过是凑合了一次。我们的车就翻啦!在他说到延安的姑娘就眼底发光的那时刻,汽车是侧翻在路边的……
“妈的,老子开车开了一辈子,也没有见在金光大道上翻筋斗!”后来我和老叔就坐在洛川的夕阳下等救援。我知道老叔那时还想着延安的姑娘,想着“古西凤”,因为夜晚带来了男人的骚动……
在漆黑里,直到有车队来帮助,那之前的漆黑里我就只陪伴着老叔和一只小鸟的声唤,叽叽嘎嘎地,似乎那鸟的窝就筑在我们附近的草丛里,于暗夜里凄凉的可以呢……
老叔说那是喜鹊,是雏子儿,还说不几天就会飞出去了……
最常听的关于喜鹊的儿歌,大概不外乎唱遍天南海北的“喜鹊叫,好事到!”也有山东农村的儿歌是“花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为甚尾巴长的喜鹊就要娶媳妇忘娘呢?那前边一段最最脍炙人口的一段关于喜鹊是报喜鸟的说法也欠些妥当。
小时候,有个同学对老师说是不是要研究一下喜鹊的叫声?为什么它的叫声就是报喜的叫声呢?童言稚语多的是可爱,一代代的人就在这个熏陶中渡过着。当对现实有了自己的思想时,我就有了许多的不明白。
去年公司开业,至年底效益不佳,入丙戌年,正月刚过,有好消息传来,那一天,全公司为此兴奋不已。上上下下的人就都说“有喜有喜啊!”我就憋不住想看窗外可否有了报喜之鸟?果真就有,见只见那三两只振翅低飞,在院落里忽仰忽伏,时而就落在院里的丁香枝头,哇呀——哇呀——地大叫不止。员工们喜欢,我亦喜欢,就赞美似地多看几眼那鸟。
京城这些年已很少见那鸟了——不事雕琢,不做粉饰,只说实话,虽不是好听之音,却只在成功的时候赶来助喜。
那鸟不是喜鹊,却是了乌鸦。

清风麻雀

在鸟的群落里,麻雀没有口碑。相对于鹰的冷傲、天鹅之曼妙、鸽子之乖灵,麻雀身无长物,即使是鹈鹕的戏剧效果。
麻雀伏于草丛间或栖于枝头,其羽毛栗褐、宛若石块或残挂枝头的枯叶,一点声音就会使其轰然飞起,样子像一群年轻、心直口快、刀子嘴豆腐心的乡间小媳妇,她们扎着围裙在山上野跑,劈面遇上了花斑蛇。
有一个现象耐人寻味,麻雀很少能让人接近它五步以内,麻雀是胆小的鸟吗?
它们的飞翔是个奇迹,它们愣头愣脑地匆忙来去,重要的是麻雀是在跳跃中飞过空气的,而且它能在风中拐最急的弯儿。
可惜的是麻雀没有美妙的形体,它们的语言及歌不合音律,它们三五成群时的叫声宛若村妇并不真正动怒的拌嘴以及张家长李家短的乡间老妇舌。
我做过这样的设想,如果鸟类的童年和人类的童年同步的话,那么我们的祖先肯定目睹过这样壮丽的景色:凡是长着翅膀的东西都曾来往于人类的天空,其中包括鸡、鸭、鹅。它们遮天蔽日,用翅膀叭叭地拍打着干净的空气,边飞边唱,累了,就在树枝上悠悠收翅,将喙插入腋下,梳理羽毛或小睡。
在改变鸟和人类的关系上,弓箭、粘网、火铳、枪肯定起了致命的作用。这使一部分鸟成为家禽、一部分成为笼中宠物,别的则远离人群。鹰越飞越高,天鹅越逃越远,鹤则更像陶渊明。
这样的历史在麻雀身上也打下了痕迹,使它和人的关系变得特殊,使它和人一样依赖五谷。使它无法再远距离飞翔,却能在墙壁上贴住自己小小的身躯。
在火狐狸、熊、野鸡、狍子、狼等弟兄们销声匿迹而大多数鸟放弃在乡村降落的日子里,麻雀越来越成为乡间生活的一部分。它们散居村前庄后,或干脆筑巢于农家房头,和农人一样生儿育女,生老病死。
麻雀因而被成为家雀儿,除此之外,时间还改变了它们什么?没有。它们还是愣头愣脑地飞行,还是拒绝人走近它。
庄稼在秋风中扶摇。而丰收则同时也是麻雀的丰收,这时它们带孩子欢快地起伏在庄稼杆上,并且肯定尝到第一粒最先成熟的谷粒。因此麻雀又得名老家贼。一只麻雀能带走多少粮食呢?而且我相信,当大地一夜间浮现出金黄,麻雀肯定会欢喜得疲惫不堪,它们尚未过过秋天的孩子们肯定被这景象吓坏了。它们惊叫着快速穿梭着,这时,即使在打谷场上,农人们也只是随便地驱赶它们。去,兔崽子!
如果麻雀没有蒙冤,那么,大雪覆盖田野的冬日里,它们干吗还要出来觅食?冬天已无昆虫,它们在枝头上站着,寒风使它们尽量蓬松着羽毛以遮住全身。
即便如此,麻雀仍然拒绝走近人,更拒绝喂养,如果你逮住它们的一只,放进笼子,那么,你最终只会得到一只因愤怒而绝食死去的麻雀的尸体。你会为剥夺它的自由与生命而永远负疚。
我奇怪地想到了和平两个字,和平的条件不仅是没有枪声和流血,核心该是自由并且每一个心灵都盈满希望。从这个意义上说,用驯化的鸽子在盛节上象征和平已缺乏说服力。我的建议是,在露天广场中央,放几捆新割的麦子,等待麻雀飞临。
让我们慈爱地看它们啄食谷粒,等待它们吃完飞走时,我们则唱歌,像教堂唱诗班的修女一样高挺胸脯,纯洁地、深情地合唱一些歌,什么都行,只要是关于天空、大地及希望,最好是民歌,而且要用美声。只有那时,我们才真正握住了幸福的一部分。
在清风中跳荡的麻雀,它们的世界我们所知甚少,然而在与人的关系上,它们暴露了自己思想,这使我对这样的生命肃然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