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在佛山办事处:我们是2月22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税管员非让我们2月按17%的税交这样合理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08:48:40

因为增值税是实行按月申报,以一个月为申报周期,本月1-10日申报上月收入。故只要在2月28日以前(含2月28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3月申报2月收入时就按一般纳税人管理。同理,若企业在2月22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2月申报也要按小规模的征收率(4%或6%)申报税金。
但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排除有的企业在2月底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2月申报仍按小规模管理的。造成这样的原因是:税务局的税收征管系统中,该企业的信息未及时更新,简单说,就是未在2月28日前,将该企业的电脑信息更新为一般纳税人,造成在3月1-10日申报时,电脑显示该企业2月仍为小规模纳税人,故只能按小规模申报,待信息更新后的次月,才能按一般纳税人申报

完全合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取得日是国税局认定批准月的1日,因此贵企业2月要按一般纳税人计缴增值税.

同意楼上的意见

合理不合理由不了我们去评价了!本公司在去年9月30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月初还不是一样要按一般纳税人作9月份的申报!不过本公司当月没销售,所以我只作了零申报!建议你按税务局要求做吧,或许他们会恰当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