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股权交易:关于辞职的问题,请人事方面的专家给与解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22:02:48
我现在一家私营企业做程序员的工作,我已经联系好一家比较大的国有企业。我需要跳槽,但是办离职的时候公司不给我办,因为我的合同到11月到期,但是上面没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因为现在这个项目是NEC的一个项目,而且我在其中承担了大部分的代码工作,我离开对此肯定有影响的,但是公司给我的待遇太差了,我不得不离开。老板昨天甚至威胁我,要我赔偿这个项目的所有损失,我告诉他,中国的劳动法规定,辞职是员工的权利,我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告诉你,就可以了。我昨天基本是什么事情都不作了,项目经理也很急,找我商量,让我干到这个月底,我说不可能,我下个星期就走。而且,那边新的公司已经开始安排我的工作了,也比较急,我想问一问,我该怎么办才能下个星期顺利的过去工作?我也把我的情况和那边的公司说了,他们让我先过去干,这边手续先拖着。

简单的小事情,不要急!对于你现在的情况,劳动法规中有明确规定。
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2条规定:“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予以办理。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单位早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国家劳动部也在相关回复中作出如下解释:“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以办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3、好了,现在把上面条文用你明白的话说:“提前30天同治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必须要搞的!不然你就有错。
4、你的提问里我找了半天也没有看到你提交书面辞职的具体情况,很不好回答了。所以只能简单说下。
如果你才提出辞职,没有达到‘提前30”这个度。那公司不予办理是合法的。如果你要走,并你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你赔偿损失,具体点就是扣你工资。
5、30天!这是问题关键!你书面申请后30天,它再不放你就错不再你,不然你一定要三思。
个人意见,从提出书面辞职起干满三十个工作日再到新单位上班,旧单位装怪打当地114查你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地的劳动保障局电话申请仲裁。
完毕!

你认真的看一下你们当初签的和约,没有涉及到违约的话,你可以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这个是你的权利!

如果你现的单位不批的话,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提前一个月递交离职申请呀!!!

你当然有权辞职,但是,如果你给公司造成损害了,公司也是有权要求你赔偿的。我想,一个公司也不可能没有钱请律师来与你对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