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格尔投影821仪怎么样:现在国家对民办教育是什么态度?支持还是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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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家对民办教育是支持的。
  中国民办教育是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下产生的,它的产生与成长是改革开放政策在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鼓励捐资办学,对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支持的。
http://www.lufeng.gov.cn/pubnews/doc/read/jyxc/1057051716.140545040/

http://www.yuloo.com/mbgx/mbgx-zcfg/20030704101618322.html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

目前,我州教育事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矛盾仍很突出。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大力发展教育,对提高国民素质非常重要。在我州这样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教育投资还不能完全由政府包下来的情况下,依靠全社会共同努力,充分调动民间资本,激发民营企业投资教育的积极性,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事业,显得尤为重要。

一、国民教育的现状和差距

日前教育部首次发布了《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报告》,将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现状与一些国家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报告中资料显示:我国15岁以上国民受教育的年限仅为7.85年,25岁以上人口受教育年限为7.42年,两项平均仍不到初中二年级水平,与美国100年前的水平相仿;2000年我国25—64岁人口中接受高中及以上教育者只占18%,与美国和韩国同期比例87%和66%相比,差距甚远。报告概括了我国人力资源基本现状:国民素质整体偏低,中高层人才严重缺乏,人力资源整体水平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从楚雄州的情况看,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滞后,数量不足,供需矛盾突出,2003年,全州普通高中阶段入学率仅为32%,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仅为36.62%,而国家教育部要求在2005年全国平均高中阶段入学率要达到60%左右,可见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难度之大。

二、投入不足是制约我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瓶颈

一方面,我州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及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用于保证教育教学正常运转和改善办学条件的资金极为有限;另一方面,由于国家财政对教育的支出结构变化,用于发展高等教育的资金比例增大,而用于基础教育的经费相对减少,加之教育欠账大,多渠道的教育投融资体制尚未形成,教育投入远远不能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州内民办教育由于投入不足,导致发展缓慢,教师队伍素质整体不高,教育思想观念落后,教学方法手段陈旧,管理效率较低。

目前,我州还有许多贫困地区的儿童因为没钱而失学。许多欠发达的乡(镇)对教育的投入已经占了地方财政收入的50%。我们再过高的要求政府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势必会影响政府对其它行业的投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影响国家的税收,从而会影响政府对教育的再投入。由此可见,大力发展教育,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拨款是远远不够的,只有通过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

三、发展民办教育存在的误区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办学体制比较单一,主要有政府办学和集体办学两种模式,难以满足社会对教育事业多方面的要求,现在我国是以占世界1%的教育经费支撑着占世界22%的教育规模,比例悬殊。过去的办学方针是:依靠人民办教育,办好教育为人民。因此,1986年到2000年义务教育得到超常规发展,但却是以加重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为代价的。1999年前后,国务院出台减负政策,首先考虑的就是农村教育。停止集资和征收教育费附加以后,却又使农村教育经费缺失近50%,出现长期大面积拖欠教师工资、校舍不能扩建或维修的现象。通过在城市发展民办教育来减少相关的投入,把节约的资金投向更为需要的农村,是发展民办教育的初衷。

目前,社会上对于发展民办教育存在着以下的误区:认为有了公办学校,再办民办学校没有必要的“多余论”;认为民办学校冲击了公办学校的“冲击论”;认为民办学校都是为了赚钱的“盈利论”;认为民办教育长不了的“怀疑论”等等。这些都是对民办教育在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缺乏认识的表现。

民办教育是指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面向社会兴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发展民办教育,可以打破由政府包揽办学的旧体制,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新体制,有效地扩大全社会的教育投入,使教育资源总量迅速增加,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发展民办教育还是突破教育投入瓶颈的有力举措。据估算,我国未来十年间平均每年因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扩大规模发展性投入就需500亿元左右,而所增加的政府财政投入中,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性投入每年可能仅有50亿元左右,每年投资缺口高达450多亿元。一方面政府资金短缺,另一方面社会资金充裕,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公民个人以及海外有大量的资金缺乏投资方向。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我国居民储蓄5万多亿的10%准备用于教育。因此,只有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民办教育,积聚教育资金,才能实现教育投入瓶颈的突破。

民办教育有合法的身份和地位。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中明确指出:“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就为民办教育事业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上的基本依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人民群众对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和政府教育投入不足之间的矛盾将是长期存在的,这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长期存在的基础和前提。

四、关于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建议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民办教育在增加教育供给、体现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效率、扩张教育自由、减缓就业压力、推动教育创新等方面为我国教育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已经成为教育事档闹匾?贫?α俊4罅Ψ⒄姑癜旖逃??仁侵泄?厣?缁嶂饕褰逃?乱档谋厝谎≡瘢?彩鞘澜缃逃?⒄沟墓餐?缆贰?br>
为了推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义务教育必须坚持政府办学为主导,民办教育只是义务教育的有益补充;而作为非义务教育的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将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在职业教育中所占的比例可能要超过公办教育。为切实有效地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克服对民办教育的一系列片面认识。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教育要与公办教育一视同仁,甚至要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在对待民办教育的态度上,有些地方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认为民办教育不是自己的。二是认为民办教育都是想赚钱的。三是认为民办教育是与公办教育争生源的。四是认为连公办教育都办不好、管不好,哪有精力再去管民办教育,更没有财力去支持民办教育。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对民办教育的发展都是有害的。应该看到,民办教育是在替政府分担教育责任,作为教育行政部门,不但要热情支持民办教育,还要感谢、奖励民办教育。

(二)把国家出台的扶持政策真正落实到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七章对国家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政策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接受捐赠;新建、扩建民办学校,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民办教育机构收取任何费用,等等。教育行政部门要千方百计地去推动这些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土地优惠。民办学校的办学用地要真正按照公益事业和教育用地来划拨。二是税收优惠。对于企业家办学的投入在税前扣除这个政策应该想办法落实。三是招生问题、教师培训、职称评定政策,要做到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四是制止对民办学校的经费统筹。

(三)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除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扶持与奖励措施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与奖励措施。”依据这一精神,可以从实际出发,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一是对民办教育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二是人才资源的支持。利用名师、名校长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三是支持名校、强校扩张。民办学校没有一定的规模很难生存,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资金、政策、表彰等措施,支持名牌民办学校做强、做大,尽早形成规模效益。

(四)促进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之间的合理流动。民办学校教师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其症结还在于公办学校优秀教师有后顾之忧,不愿到民办学校任教。解决公办学校教师与民办学校教师之间的自由流动,是教育行政部门为创造公平的教育发展环境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建立、完善有关制度,保证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这为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的创新提供了法律依据。

(五)科学定位发展的方向。公办学校、民办教育要共同发展,共存共荣,形成互补。但在发展方向上应有所侧重。“抓住两头放开中间”应该作为我们面向21世纪教育的发展战略之一。所谓“两头”,是指九年义务制教育以及进入“211”工程的重点大学,应由政府办学为主;中间的各级各类教育,应充分发挥民办教育的巨大活力。今后,我州民办教育应遵循以下发展方向: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坚持政府办学为主,特别是贫困地区,政府应加大投入,保证适龄人口受教育的权利,同时通过加大素质教育的力度,从整体上提高全民科学文化水平。在楚雄市等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为满足部分居民对子女择校的愿望,可适当发展一些民办学校,这类学校可以是寄宿制学校,小班化实验学校,外语、艺术、体育类等特色学校,以及其他类型办学条件优越的高成本学校,作为对公办学校的补充。二是高中教育阶段。从实际情况出发,在经济发展水平总体较低的条件下,围绕实现未来高中教育规模翻番的目标,建议参照国内外成功的经验,主要通过发展联办或民办高中来实现。三是职业教育方面。民办学校应是重要的力量,政府应鼓励民办学校超常规发展,解决城市和农村待业青年的教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