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怒法师出装6.78:学校克扣教师工资做奖金合法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10 12:47:35
在我们这个县里普遍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学校每月扣掉每个老师200元,叫"浮动工资",就是不一定是你的.期中和期末考试后,成绩好的老师多得一些,成绩差的自己被抠的就拿不全了.学校一分奖金也不出的!这样做合法吗?
谢谢莱奥和leijiapo !!

合法不合法不重要,重要的事没人管。
很多学校擅自克扣教师工资, 学校无理由,无依据,不调研,不解释,擅自扣每个教师每月***元,竟没有一个教师敢站出来反对。

这样做不合理,不违法,当也不合法,为什么捏?因为我们的行政法规目前为止还没有渗透到这方面的管理上去,所以学校可以钻这样一个法律上的漏洞! 在行政法上 学校与老师,与学生的关系,被称为特殊法律关系,之所以特殊,是因为法律还没有对其间各种管理做系统的约束,所以学校处分你,不关你觉得是冤枉的,还是过分的,你都没有渠道可以投诉,以维护你的权利,而社会上就不一样,你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上诉申请再审的,学校则是一锤定音,没办法使自己的权利得到一种有效的救济,因此说学校对老师的处罚是不合理的但又不违法,他们采取怎样的做法,关键在于管理者的水平,像你们学校采取的这种措施,就是管理水平地下的表现。。。但我可以很乐观的告诉你,这种不合理的现象不会持续太久的,学校的这种特权也不会拥有太久的,我们的立法机关正在加紧立法,将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护逐渐渗透到诸如学校等权利真空里面去,真正体现一种人性关怀。同学们自己也要有一种权利意识,记好,如果学校侵犯你们最基本的权利,如人身,名誉等重要权利,不要害怕,尽管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法院会受理的。相信法律!相信正义!!!!!!

  首先 ..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道高一尺,魔高一仗 但是解决的办法就在你的手中 用正当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吧.

我们九三农垦局直学校每月也是扣掉每个老师200元,做年终奖金,你说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