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寸屏幕尺寸:什么是权责发生制?什么是收付实现制?二者有何不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4 12:17:42
什么是权责发生制?什么是收付实现制?二者有何不同?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对于收入和费用,不论是否已有货币资金的收付,均以按其是否体现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受益情况,确定其归属期。
  所谓收付实现制,按照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院刘尚希的解释,是说以实际发生的现金支付为基础。如一个单位有1亿元的年度预算,在收付实现制下,该单位在年度内有1亿元的现金支出权,超过了自然要说明,但是如果用不掉,剩下的也不能转到下一年度用。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即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有时,企业发生的货币收支业务与交易事项本身并不完全一致。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或者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为了明确会计核算的确认基础,更真实地反映特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以下我们通过一个实例来说明这两种确认基础的差异,及各自的特点。

  资料:
  某企业本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 支付上月份电费5 000元;
  (2) 收回上月的应收账款10 000元;
  (3) 收到本月的营业收入款8 000元;
  (4) 支付本月应负担的办公费900元;
  (5) 支付下季度保险费1 800元;
  (6) 应收营业收入25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
  (7) 预收客户货款5 000元;
  (8) 负担上季度已经预付的保险费600元。

  要求:
  (1)比较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异同;
  (2)通过计算说明它们对收入、费用和盈亏的影响;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会计上的计算方法。就是说权责发生制是不管是否受到了钱只有是确定在这个会计期间销售收入和发生的期间费用都所在这个会计期间。
收付实现制是以收到来算这期间的收入。比如你三个月前销售的一批货物,这个月才收到货款的话,权责发生制就算三个月前的收入,收付实现制就算这个月的收入了

简单说你客户1月1号跟你说“我给你4万货款,1月结账。”
权责发生制1月1号记账
借:应收账款 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1月31号记账
借:银行存款 40,000
贷:应收账款 40,000

收付实现制1月31号记账
借:银行存款 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事实情况通常比例子复杂,但是原理一样

注意当时间出现年度跨越,比如12月31号答应1月1号给付的时候,会影响当年的三表。

通常用来冲利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