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官员拿本子记什么:询问学法律的同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16:49:39
我朋友在二手房东那里租了一间房。年付。现在才住1个月左右。房子的正房东就拿着期满的合同跟她们说原和他们签协议的人的合同已经到期了。但我们和二手房东的协议开始实施才一个月。房东现在跟她们说如果继续住就要再交钱。协议跟他签。不然就要她们收拾东西走。现在找不到二手房东的人。电话也关机了。请问应该怎么处理。请大家帮助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由此可见,转租的情况下一定要取得原出租人的同意,所以你的这个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完全取决于出租人(也就是原房东)。即使是在承租人(也就是你提到的二手房东)的租期内,出租人也是有权解除合同的,也就意味着他可以随时收回房子。总之在这个案子中,你的损失只能要求那个二手房东赔偿。如果他消失了你就只能自认倒霉了。不好意思,只能帮你这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