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ao6v.com: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合同纠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7 21:28:44
您好!
昨日我在家中收到了当地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传票,是关于宅基地合同纠纷的,我这些日子天天都在为这事发愁,不知如何是好,希望您能够帮助我。事情经过是这样的:1997年邻近村有一户宅基地,房本主人过世了,他的妻子把房卖与同村一农户,我又于2000年3月买了此宅基地(我是农户),放在我女儿(现非农户,但是农转非转的)的名下,双方签署了一份房屋买卖契约,契约上有那个村委会的领导作为证明人,还盖有村委会公章,及房本,但是房本上是最早的房屋人的名字(此房以是第三手),现在房本名字的妻子上诉要求判与原来二手买房人的契约无效,又以房屋未过户及当初不知道宅基地私人可买卖及我不是本村人的原因要求收回宅基地。
可是农村买卖房都是这样,村委会又都证明了,我从新按的下水道,暖气,新盖了三间西厢房,又重装的修,住了都这么多年了。对了最主要的是这里房屋要拆迁,原来那人肯定是觉得有利可图又想要要回去。
请问我是否会像他所说归还房屋?
下周三就要去法庭了,我能做些什么?说些什么?
请您帮帮我吧!
一个本分的农民

依善意取得之民法原理,你可以得此房屋。但你的工作重点在于找到相关的证据,如人证,证明前几手的买卖情况等等。如还有疑问可以来信说明。prc3000@163.com

不用归还;按时参加庭审,遵守法庭秩序,等待判决。

别担心,别害怕!水到渠成!
胜利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