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灵时空15段和烛魔8:我有欠款人给我写的欠条(1000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2 08:48:04
但他不承认欠款,我想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欠款,请问该怎麽办?大约费用要多少?
被撕毁的四百元钱条上债务人的手印已不能辨认

你是说欠款人(也就是债务人)欠了你1000元钱,并且打了欠条,但现在不承认欠款了是吗?
那么,当时的欠条是怎么写的呢?条款内容有没有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呢?有没有签署欠款人的姓名呢?
一般来讲,只要是欠条中注明欠款的事项、时间、姓名、等等都是有效的,这张欠条在庭审的时候,可以当做合法的证据使用,只要是事实清楚、理由充分、证据确凿、就会得到法官的支持。你可以先写一份起诉状,然后去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去立案,大概一个星期左右,法官会通知你开庭的日期,你就等待开庭吧,在起诉状中诉求部分你要注明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不会超过100元的,你就放心吧!至于起诉状的格式大概分如下几项:一、原告:姓名、年龄、职业、家庭地址、等等
二、被告:姓名、年龄、职业、家庭地址、等等
三、诉讼请求:1)
2)
3)
四、事实与理由:
致 某某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这样就OK了,省略部分自己填写吧(天致分这样几部分)

如果您有确定的证据,可以证明他向您借款的事实,而且他没有正当理由而拒不偿还,您完全可以起诉到法院.

起诉到法院,法院会要求您预交诉讼费用,但是这部分费用如果最后判决是您胜利,那么是由过错方,也就是对方承担的,您完全不用承担.

也就说,您可以要求全部欠款,诉讼费用,还有到期不还钱期间的利息,您因为催讨债务而付出的交通费等费用,以及其他直接因为欠款不还而支出的其他直接费用.

但这些都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因此您应该保留所有的有关资料,票据等等,以做呈堂证据.

起诉他,保存好借条或者其他证据(比如录音),诉讼时让他承担诉讼费用;个人认为,金额太低,打这样的官司不值得。

首先要看他借钱的时间,是否在2年以内,如果超过2年就难以到法院起诉了。因为按民法规定,一般情况,诉讼实效为2年。如果在2年以内,你就可以到法院起诉他了。1000元标的额,收50元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费用。如果,你那损坏的400元欠条,不能表明欠款金额、欠款人签字和日期等主要内容,恐怕要难办了。但余下的600元应该是可以追要回来的。

如果你有100%的胜算的话,你大可1分钱也不用出,在上诉时要求对方支付法庭上的一切费用即可

上法庭起诉,他不承认可以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