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我单位出售废旧货物,请问大家税收方面怎样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05:03:56
1.废旧纸板\废旧钢铁\废机油等怎样处理?能否减半交纳增值税?
2.从其他单位购进煤炭用完后出售炭渣怎样处理?
3.听说税法上所讲的废旧货物是有规定的,请问指哪些?

1.从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增收增值税,不得抵口进项税.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销售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3.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
你所说的废旧货物、边脚下料应按营业外收入计提销项税,不能减半征收。

你那些东西卖出去最好不要开票,找个私人收废旧物品的,钱也不要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