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深德技工学校:这个如何定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18:16:44
张三在市场卖牛,想去趟厕所,于是让李四帮忙看着牛,这时王五过来买牛,李四说这牛是我的,两千拿走,于是把牛卖了,拿着钱走了.
不从民事的角度说,从讲刑事的

李四如何定罪?从王五那看像是诈骗,从张三看应是侵占.
我只是举个例子,如果是一千头牛呢?

李四的行为对王五来说不是诈骗吗?

从你所述的情况来看,这种只是属于是般的民事纠纷,张三委托李四帮忙看牛,但是并没有委托他卖牛,而李四将牛卖给王五,他无权处分张三的财产却进行了处分。王五并不知情,是善意第三人,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他可以取得该牛的所有权。
张三可以向李四要求卖牛的钱,如果他还有别的损失,如卖牛的钱明显低于市价或低于该头牛的价值的话,他可以要求李四补足差价。
这是个民事纠纷,如果数额较大构成犯罪可被定为侵占罪。

是侵占罪,因为刑法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应定侵占罪。但由于本罪告诉才处理,所以张三不告发的话,李四无罪。而一头牛或者一千头牛只是情节轻重的差别。

属于侵占罪名.李四当时负有看管责任,但却将其占有私自牟利.王五只不过是善意第三人,对案件的影响不大.不过还是要看具体侵占的数额大小,小了自然够不上犯罪.

我国刑法有一条说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