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信师长最后军衔:温州应届大学生的落户条件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9 04:33:37

请毕业生带齐以下材料:
  毕业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 (未落实单位的带空白就业协议书),研究生须带学位证书;其中录用到事业单位的还须带增人计划卡。(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具体办理程序:
  一、 在市直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办理程序:
  1、 登陆温州人才网查询本人人事档案(如档案已寄到单位的,须由单位出具档案接收证明)。
  2、 填写《代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可在温州人才网下载)。
  3、 将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各复印两份,其中研究生还须将毕业证、学位证各复印一份。
  4、 到温州人才市场人事代理窗口办理报到和代理手续。
  二、 到本市各区就业的毕业生办理程序:
  凭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直接到各区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报到相关手续。
  三、 温州市生源毕业生在本市范围内异地就业的办理程序:
  温州市生源的毕业生在本市范围内异地就业的,不受报到证报到地点的限制,由两地政府人事部门直接办理调整手续,不再改派。
  1、 办理异地就业调整的对象范围是指尚未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的毕业生,如已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的,按流动办理。调整手续的时间规定为毕业后两年内(2007年6月底前)。
  2、 就业协议书未签订,要求异地择业的毕业生由生源地政府人事部门签署调整意见后到就业单位所属的政府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 就业协议书已签订,现要求异地择业或回原籍的,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再到原单位所属政府人事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4、 就业协议书未签订,但报到证已开往"温州市人事局"的本市生源,现要求回原籍就业的,直接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报到。
  四、 跨地区或跨省市调整手续按《关于做好200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浙委办[2004]39号)和《关于做好2003年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温政办[2003]68号)文件办理。
  五、 有关落实户口的办理方法:
  毕业生报到后户口可以选择落实在居住房、租住房和接收单位集体户,也可投靠到亲戚、朋友住处,单位和本人都无法解决的可暂时申请挂靠在人才中心集体户。
  如申请挂靠在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需由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 提供用人单位生产、办公用房的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和单位申请报告。
  2、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经劳动人事部门签证)。
  3、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计划生育国策教育合同书(合同书范本由人才中心提供)。
  4、 提供本人的《就业协议书》原件、《报到证》复印件(须单位盖章)、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5、 以上材料提供齐全后,签订户口挂靠合同,由人才中心前往派出所代为办理。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级及以上职称和本市中专以上学历,本市企业接收,并签订劳动合同,人事关系委托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凭当地人事部门开具的派遣介绍信或盖有当地人事部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鉴证章”的《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以及《户口迁移证》到所属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尚未落实单位的本市生源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报到证》及毕业生原户口底册到所属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通过公开考录到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凭当地人事部门的录用文件及《户口迁移证》到所属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不知道

找到好单位自己去落实
最好不要把户口放在学校或是单位
最好是在自己家比较方便

不知道

找到好单位自己去落实 最好把户口放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