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磨灭的番号豆瓣:谁知道森林公安局介绍一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08:59:26
越详细越好,性质.待遇.工作等

主要职责:
1. 拟定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并监督执行。
2.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
3.编制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的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情况,承担装备和森林防火专用物资的申请、购置、调拨工作。
4.指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卫工作,分析、掌握林区社会治安动态。
5.组织、指导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和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
6.协调组织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及专项治理,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特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指导全国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承担掌握森林公安机构设置、警力配备、警衔审批、领导干部协管、立功授奖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教育培训、警务督察、宣传工作;掌握和督察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8.制定并实施全国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预案,承担国务院交办的扑救特大森林火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9.承担林火监测、信息网络管理和火灾预测、预报工作,掌握全国火情动态,发布火灾信息。
10.指导全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及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森林消防监督,指导、协调航空护林工作,承担与周边国家森林防火协定的履约工作。
11.指导、协调武警森林部队森林防火、扑火业务工作。
12.领导森林火灾预报监测信息中心。
13.承担国家林业局检察院法院工作办公室的工作。
14.归口管理东北航空护林中心、西南航空护林总站、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协管长春森林公安培训中心。
15.承办国家林业局、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森林公安机关现行双重管理制度,人事权在林业局,业务在公安,基本设三个科:办公室、治安科、刑警队,各县(市、区)各设一个森林分局,及若干森林派出所.办公基本与林业局在一块,相对而言,山区待遇较好,沿海较差,除林业刑事案件(案件极少)外,林业局一般还赋予他处理林政案件的权利(相对较多).
其主要职责有: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直接参与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侦破、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
(二)组织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专项斗争和林业重点整治工作,落实森林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指导管理和监督控制辖区内的林业特种行业、建立健全各种综合治理措施和防范机制,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三)加强法制建设、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民警职务执法、警务督察等监督机制和措案追究制度;
(四)落实林业公安领导干部“下管一级”制度,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的政治思想、警衔、警级的教育培训及管理工作,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监督全市森林公安落实队伍建设目标责任制和奖惩制度。
(五)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的装备管理和基础设施工作。督办和反馈上级机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六)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公安机关派驻林区的一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履行保卫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能,保障林业改革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
其主要职责有: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直接参与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侦破、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
(二)组织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专项斗争和林业重点整治工作,落实森林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指导管理和监督控制辖区内的林业特种行业、建立健全各种综合治理措施和防范机制,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三)加强法制建设、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民警职务执法、警务督察等监督机制和措案追究制度;
(四)落实林业公安领导干部“下管一级”制度,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的政治思想、警衔、警级的教育培训及管理工作,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监督全市森林公安落实队伍建设目标责任制和奖惩制度。
(五)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的装备管理和基础设施工作。督办和反馈上级机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六)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森林公安局下设三个科室:办公室、治安科、刑警队各县(市、区)各设一个森林分局,名称为“××县(市、区)公安局森林分局”,其机构设置图:

主要职责:
1. 拟定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并监督执行。
2.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
3.编制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的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情况,承担装备和森林防火专用物资的申请、购置、调拨工作。
4.指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卫工作,分析、掌握林区社会治安动态。
5.组织、指导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和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
6.协调组织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及专项治理,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特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指导全国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承担掌握森林公安机构设置、警力配备、警衔审批、领导干部协管、立功授奖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教育培训、警务督察、宣传工作;掌握和督察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8.制定并实施全国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预案,承担国务院交办的扑救特大森林火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9.承担林火监测、信息网络管理和火灾预测、预报工作,掌握全国火情动态,发布火灾信息。
10.指导全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及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森林消防监督,指导、协调航空护林工作,承担与周边国家森林防火协定的履约工作。
11.指导、协调武警森林部队森林防火、扑火业务工作。
12.领导森林火灾预报监测信息中心。
13.承担国家林业局检察院法院工作办公室的工作。
14.归口管理东北航空护林中心、西南航空护林总站、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协管长春森林公安培训中心。
15.承办国家林业局、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公安机关派驻林区的一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履行保卫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能,保障林业改革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
其主要职责有: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直接参与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侦破、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
(二)组织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专项斗争和林业重点整治工作,落实森林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指导管理和监督控制辖区内的林业特种行业、建立健全各种综合治理措施和防范机制,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三)加强法制建设、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民警职务执法、警务督察等监督机制和措案追究制度;
(四)落实林业公安领导干部“下管一级”制度,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的政治思想、警衔、警级的教育培训及管理工作,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监督全市森林公安落实队伍建设目标责任制和奖惩制度。
(五)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的装备管理和基础设施工作。督办和反馈上级机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六)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森林公安局下设三个科室:办公室、治安科、刑警队各县(市、区)各设一个森林分局,名称为“××县(市、区)公安局森林分局”,其机构设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