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英文:精神病人杀人要受何种处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7 16:54:24
我们家乡那有一个精神病人把他父亲杀了,请问这个精神病人要是不承担法律责任,但会将他送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吗?
如果将他送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要治疗多长时间才能出院?会不会叫他长期住院,甚至终生住院,永远和社会隔离?
我国法律对此有没有明文规定?
欢迎大家踊跃作答,特别欢迎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的朋友回答.如果了解有关法律法规,请在回答中写出来,以便我参考.不胜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法律的规定您也可以看出来,如果他是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应当给予严加看管或者医疗。如果其危害性大但其家属拒不给予医疗或者无钱医疗则有可能被政府强制医疗。
不会终身强制医疗,待其情况有所好转不会发生社会危害性时就会让其回归社会和家庭。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即辨认自己行为的意义、性质、作用、后果并加以控制的能力。

确认一个人为无责任能力,有两个标准:一是他在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时是处于精神病状态;二是由于这种病症使他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前者为医学标准,后者为心理学标准。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构成无责任能力。这里的精神病应作广义的理解,不仅包括精神分裂症、癫痫病等,也包括痴呆症、夜游症、病理性醉酒和一时的精神错乱等等。

从心理学角度讲,某人缺乏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指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意识和意志。一切精神正常的人,对于自己实施的如杀人、伤害等行为都有辨认和控制的能力。但对精神病人来讲则不然,他们缺乏这种能力。但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与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以外,还存在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中间状态,这就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即减轻刑事责任能力或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的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就是指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精神病人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发作时同上,精神正常时应负刑事责任
分完全无、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两种。

关进精神病院或枪毙

首先进行精神病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该精神病人的精神状况是否真的属于法律上认定的精神病,若确定是,再确定等级,及由确定案发当时该病人是否在病发状态,其行为是否不受正常思维控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还是无行为刑事责任能力人。
其次,根据医学鉴定标准确定该嫌疑人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案发时精神状态和嫌疑人行为能力确定应受刑罚。

如果你所说的那个"精神病人"经过省级以上的医院做医学鉴定,那么他在犯病期间杀人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