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投稿:是否算工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1 07:55:07
我的亲戚在上夜班的途中,遭受2名男子的袭击并抢取其财物,而造成了重伤,住进医院,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但最终的诊断结果还未定。请问这种情况能否办理工伤吗?请给我发到邮箱:wangxingquanV8@163.com 谢谢!

不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的途中,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所以你的亲戚只能在抓到犯罪分子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罪犯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况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作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很明显不是啊,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才算做工伤。

1.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2.罪犯抓到没有?
3.你这案子是上下班途中,并非交通事故伤害所致.
4.通过以上情况,劳动部门不会认定你的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