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荣耀note8与v8对比:什么样的公司才可以上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5 05:47:50

一、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上市具体有四点好处:

1、可以改善企业的财政状况。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募集到一些资金,且这些资金无需在一定的限期内偿还。另外,企业家还可以通过这些资金改善企业的资金架构。

2、利用股票来收购其他公司。上市公司还可以通过股票的形式来购买其他公司。如果,你的公司还未上市,那么,你就得自己估价,只有你给出的价格达到对方的预期时,对方才会同意将股票卖给你。总的来说,股票市场要比较你自己估算股份价格方便的多。

3、利用股票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很多上市企业通常会用认股权等方式来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让他们更加努力奋斗。

4、提升企业的声望。无论是举办新品发布会,还是新闻发布会,上市企业更容易得到商业界、投资者、新闻界以及消费者的关注。

扩展资料:

公司的股本除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一)符合增资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的,在实际取得投资者的出资时,登记入账。

(二)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在实际发还投资时登记入账。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在实际购入本公司股票时,登记入账。公司应当将因减资而注销股份、发还股款,以及因减资需更新股票的变动情况,在股本账户的明细账及有关备查簿中详细记录。

投资者按规定转让其出资的,公司应当于有关的转让手续办理完毕时,将出让方所转让的出资额,在股本账户的有关明细账户及各备查登记簿中转为受让方。

参考资料:上市公司 百度百科

需满足以下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上市公司类型:

一,股票型上市公司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6.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二,债券型上市公司

1.已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3.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4.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市公司

根据2006证券法:

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扩展资料

上市的好处:

1.可以提升企业形象

提高公司公信力和知名度,获得更多发展契机。

公司披露的信息、证券交易信息以及券商等投资咨询机构对公司的研究信息等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不断向社会发布,提升公司知名度,扩大公司的影响力,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有助于公司树立产品品牌形象,扩大市场销售量,提高公司的业务扩张能力。

2.吸纳人才,激励员工

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计划或其他员工认股方案,对员工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可以吸纳、留住优秀人才,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强企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3.有利于企业兼并收购和资产重组

公司可以用股票而非现金进行兼并收购与资产重组,增加公司的并购机会,可以使公司获得巨大的发展和扩张能力。非上市公司换股并购对被并购企业及股东的吸引力则弱得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上市

上市公司是指股票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自由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要求如下:

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35;

4.在公司拟法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

5.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总额的百分之25;

6.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


7.发行股票前一年末的净资产,在总资产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百分之20;

8.公司近三年连续盈利,预期利润率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扩展资料:

上市优点

1 改善财政状况

通过股票上市得到的资金是不必在一定限期内偿还的,另一方面,这些资金能够立即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这样就可以允许公司借利息较低的贷款。此外,如果新股上市获得很大成功,以后在市场上的走势也非常之强,那么公司就有可能今后以更好的价格增发股票。

2 利用股票来收购其他公司

(1)上市公司通常通过其股票(而不是付现金)的形式来购买其他公司。如果你的公司在股市上公开交易,那么其他公司的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会乐意接受你的股票以代替现金。股票市场上的频繁买进卖出为这些股东提供了灵活性。需要时,他们可以很容易地出卖股票,或用股票做抵押来借贷。

(2)股票市场也会使估计股份价格方便许多。如果你的公司是非上市公司,那么你必须自己估价,并且希望买方同意你的估算;如果他们不同意,你就必须讨价还价来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公平”价钱,这样的价钱很有可能低于你公司的实际价值。然而,如果股票公开交易,公司的价值则由股票的市场价格来决定。

3 利用股票激励员工

公司常常会通过认股权或股本性质的得利来吸引高质量的员工。这些安排往往会使员工对企业有一种主人翁的责任感,因为他们能够从公司的发展中得利。上市公司股票对于员工有更大的吸引力,因为股票市场能够独立地确定股票价格从而保证了员工利益的兑现。

4 提高公司声望

(1)公开上市可以帮助公司提高其在社会上的知名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其他公众渠道以及公司股票每日在股票市场上的表现,商业界、投资者、新闻界甚至一般大众都会注意到你的公司。

(2)投资者会根据好坏两方面的消息才做出决定。如果一个上市公司经营完善,充满希望,那么这个公司就会有第一流的声誉,这会为公司提供各种各样不可估量的好处。如果一个公司的商标和产品名声在外,不仅仅投资者注意到,消费者和其他企业也会乐意和这样的公司做生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市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五、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

2、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

3、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

4、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

5、最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

6、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所以重点是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


扩展资料:

公司上市程序

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8.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的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还规定,被批准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应当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契约,确定具体的上市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交纳有关费用。《证券法》对此未作规定。

四、证券交易所统一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上市公告

《证券法》第47条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证券法》第48条规定:“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通过上述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上市进行交易。上市公司丧失《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其股票依法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监会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份结构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做虚伪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上市公司有前述的2、3项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且后果严重的;或有前述第1、4项的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证监会决定其股票上市。

参考资料:上市公司-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