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族pro6s和mx6哪个好:谁能帮帮我啊?烦死我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01:30:33
我家住在东城1处平房(两间房子) 是单位的,没有房本,是我爷爷单位的房子,现我爷爷 奶奶都去世了,去世前有口头遗嘱(把子女都叫到身边),大点房子归我大姑,二姑,大爷3人拆迁时平分,小点的房子归我爸所有,这2间房子子是里外间,大屋给我走我这个门,又2家不合,是仇人,老打架,这个口头遗嘱有效么?现在我该怎么办啊?有没有高手阿?
谁经历过这种事情啊,帮帮我吧!!!!!!!!
当时有一个外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在场,算公证人么?现在我们无法正常生活,我们跟老人一起居住23年了
他们的户口上的是老人的户口,刚半年,迁户口就是为了占房子,这怎么办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请问房子是否有产权证,如果没有那么财产就属于单位财产,您爷爷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那么遗嘱无效(遗嘱只能对已经取得所有权的东西进行处理)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有五种: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王先生可依据上述遗嘱的成立要件来判定其母亲的遗嘱是否有效。
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唉,兄弟为金钱反目成仇,悲哀莫过于死去的老人了。
还是应该友爱礼让的,找过居委会调解吗?

如果告上法庭,口头遗嘱是不生效的!法律回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但是总体本着直接继承人享有遗产的条理执行。

中国人就这样为了财,不顾亲情,没办法,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去了解一下,然后再找一些对你们有利的依据。

口头遗嘱有效前提在 全家人都在 另外还有有个外人 也就是见证人 如果没有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