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舞团游戏激活:朋友的小孩住校在学校,因为晚上熄灯后点蜡烛不慎造成一场火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09:59:54
朋友的小孩住校在学校,因为晚上熄灯后(23:30-00:30)点蜡烛不慎造成一场火灾,但孩子都没有什么大事,只是烧坏了一些衣物和被子,学校要求点蜡烛的小孩赔偿其他人的损失。

另外,朋友告诉我,最让她气愤的是,孩子告诉她,本来开始火势很小,但是因为整层楼只有一个水房可以有水,而且在走廊的另一头,另外,消防栓是火灭以后才被管理员不知道从哪里拿来的,而且有一个还不能用……所以,我朋友认为学校也应该有责任。

请问学校的要求合理吗?
我还想问问,十几岁的小孩作为未成年人,在学校发生犯错,学校就没有管理失职方面的责任?事实是,学校跟家长说,如果你不赔,学校就会给你记处分……

双方都有责任的,校方的消防措施做的不完善,设备不齐备,这是它的责任,但是你朋友的小孩熄灯后,违反学校规定,点蜡烛这是它的过失了,所以双方都有过错的,我觉得应该要校方多承担点,毕竟小孩是没有经济能力的!

我认为不合理,孩子虽然有错,在宿舍点蜡烛是不允许的,但是学校的相关的安全措施也不完备,没有能够及时的起到作用,学校的责任也不小。你一定告诉你朋友要去找学校,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不要让自己的合法的利益受到损害。不过最好还是咨询一下律师,相关的法律条款,心中有数就有理了。

《民法通则》第133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又及,《民通意见》第160条,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璀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请注意,这里学校有赔偿责任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10岁以下的孩子。
所以,十几岁的孩子犯错只能是家长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