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平跟凉鞋:有关2006年01月0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条款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13:24:13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金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请问如是认缴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它的首次出资是最低限额的三万元,还是三万元的百分之二十(六千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那么首次出资就应该是最低限额的三万元,而不是三万元的百分之二十(六千元)。而“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百分之二十”是指高于法定三万元最低注册资金,但不等于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这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必须是达到或超过法定的最低注册资金限额,比如,为了显示经济实力,人们在注册公司时,都希望注册资金越多越好,你可能想注册10万元资金但一时又拿不出那么多钱,如果按“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百分之二十”理解,你们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只需要拿出2万元就行了,但法律规定不行,你们最低也要出资3万元,其余的出资(7万元)可由股东全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在两年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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