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字笔顺:为什么现在打工这么难呀,工钱不高,一个月一天也不让休,难道劳动法管不了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09:48:50

打工是很困难啊,不过你是跟着包工头还是在具体某一厂里上班啊。
一、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同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主要指劳动者的工作任务、生产岗位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怎么样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和其他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包括厂纪厂规、生产标准、操作规范等);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履行过程中发生变化的终止和其他终止的条件等);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加班、休假的相关政策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A,元旦 B,春节 C,国际劳动节 D,国庆节 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三、孕期内合同期满,不适用“合同自然终止”
为保护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女劳动者的特殊情况出发,劳动法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女职工在“三期”内,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因自己的原因或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弊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现在职场上最常见的问题之一。用人单位之所以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是怕被劳动合同“套牢”,不能随意解雇职工;
二是逃避办理用工登记,不缴、少缴税款和社会保险。
五、医疗期跨过合同终止期限怎么办?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合同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合同;但如果在医疗期内合同自然终止呢?医疗期期间,发放员工病假工资也是法律规定的,但如果合同终止,超出合同的医疗期是否要发病假工资呢?本期案例将给予解答。
参考网址
http://club.hr.com.cn/zhuanti/050704/
这里有劳动法的网址。你看看http://www.jincao.com/fa/law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