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照红底参数:"入朝不趋,剑履上殿,谒赞不名"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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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梁冀入朝可以"入朝不趋,剑履上殿,谒赞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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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朝不趋。古礼,臣见君须趋,即快步走。入朝不趋,即上朝可不用快步走。
剑履上殿。古人席地而坐,入室须脱鞋,贵族、大臣佩剑,秦制上殿不得佩剑。剑履上殿,即穿鞋佩剑直入殿堂。
谒赞不名。古礼,臣拜君时由侍臣唱名。
这三条是一种特殊的礼遇。

先秦至秦汉时期, 履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须之物,而且可以制作的十分精美,但是仍然被视为不洁之物,不能登大雅之堂。《礼记·曲礼》:“侍坐于长者,屦不上于堂,解屦不敢当阶。”即和长者在堂上坐,必须将屦脱在阶下。解系屦的带子时,不可正对台阶;“将上堂,声必扬。户外有二屦,言闻则入,言不闻则不入。将入户,视必下。……有后入者,阖而勿遂,毋践屦”。即要上台阶进如户内,必须大声询问一下。看到户外有两双屦,就证明堂上有二或三人在交谈,所以后来者要大声询问一下,使堂上的人知道又有人来了,在得到堂上之人的回答后,才可入内。要登堂入室时,要看一看脚下,在脱屦之时,注意不要踩了别人的屦。《左传·宣公十四年》:“楚子闻之,投袂而起,屦及于窒皇。”《左传·襄公三年》:“公读其书,跣而出。”都说明人们在堂上或室内时是不穿屦的。《吕氏春秋·仲冬纪》记载有齐王生病,秦国的名医文挚为激怒他而给之治病,“不解履登床,履王衣,问王之疾。王怒而不与言。”就是因为文挚穿屦登堂且登床,违反了当时的礼制,才导致齐王大怒的。秦代大臣上朝入殿仍需要脱屦,《新序·杂事》:“秦二世胡亥之为公子也,昆弟数人。诏置酒飨群臣,召诸字。诸子赐食,先罢。胡亥下陛视群臣陈履杖,善者,因行践败而去。”直到西汉时刘邦因萧何功劳巨大赐之“剑履上殿”,证明西汉时大臣朝会进殿仍需脱屦。直到东汉时权臣梁冀“入朝不趋,剑履上殿,谒赞不名”,则东汉时大臣朝会进殿仍需脱屦。
先秦时期,人们佩带刀、剑是为了自卫防身,后来则成了贵族们的一种特权和礼仪。《礼记·少仪》:“君子之衣服、服剑弗贾。”即贵族的服装和佩剑是不能出买的。《晏子春秋·内篇》齐国的崔杼弑齐庄公后,“为坛三仞,坎其下,以千甲环列其内外。盟者皆脱剑而入,唯晏子不肯。崔子许之。”可见与盟的卿大夫皆佩剑。《新序·节士》吴公子“季札西聘晋,带宝剑以过徐君。徐君不言,而色欲之。季札为有上国之使,未献也。使归,徐君已死,乃以剑带徐君墓树而去。”因为剑是贵族身份的象征,作为使节在举行大型的礼仪时,不得无剑,所以季札当时没有把剑赠送给徐君。《史记·孟尝君列传》:“冯先生(冯驩)甚贫,犹有一剑耳,又蒯缑。”裴骃集解:“蒯,茅之类,可为绳。言其剑把无物可装,以小绳缠之也。”即使是一介穷士的冯驩,也佩有一把剑。到战国后期,因不断发生刺客刺杀君主的事件,有的国家就颁布法令限制人们佩带刀剑,如秦国规定“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诸郎中(皇帝的警卫人员)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不得上”。秦统一之后,这一制度得以沿袭。随着专制君主制度的不断加强,君主的地位日益提高,这一制度更加严格。但为了表彰一些大臣的卓越功绩,皇帝就会赐予其“剑履上殿”的特权,允许他带剑上殿。不过,这样一来带剑之人无形之中又会对皇帝的安全构成威胁。为了消弭皇帝的猜忌,同时,又显示自己的特权,人们就采取了变通的方式,于是就出现了“有刀形而无刃,备仪容而已”的纯为装饰的剑,即只有鞘和把而没有剑身的剑。
见徐杰令《先秦社会生活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相关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