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少又短怎么扎好看:acco125125,早安啊中国请教你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9 09:15:53
昨天下午他们来了,我给他们说由于确实困难我想延期纳税他们说延期纳税是在自然条件下比如地震,火灾等因素的前提下才能申请延期纳税.我说那能不能给我改成按营业额交税,他们也说不行,说当初你开业的时候是给你定额的,不能更改!他们说反正你现在怎么说,都得交税,要不我们就强制执行!!他们这样做对吗?难道我就没其他办法吗?今天早上我大概算了算我开业6个月只前两个月是持平梢有赢利,后四个月都是亏损的,我的是个体!难道真的只能按早安啊中国说的申请停业了吗?那不就是说我干不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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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延期纳税问题。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上述规定中所称的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2.关于税收强制执行问题。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上述规定均摘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另外,就你目前遇到的问题,还是那句话,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交流,使其对你的现状及真实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比较全面的了解。从你的叙述中看,定额征收方式对你来说可能负担过重,但确是有法可依的。对于已确定的征收方式,只能更改以后期间适用,却一般不能溯及前期。至于定额征收方式对于你是否合理、是否适用,取决于你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及主管税务机关对此的认定,必须由你取得主管税务机关的了解和认可。

至于停业或者歇业,对于税务机关而言,纯属你个人的决策。当然,正如你所说的,这样一来,你就“干不成”了。

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发挥你的主观能动性吧。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