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ashtool官方下载:a遇见b,b未发现a,a把b打死,而b当时正对准c,问a属于什么行为性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6 07:06:04

故意杀人,因为a有犯罪动机,符合犯罪构成
主观方面:故意
客观方面:实施了打死b的行为
客体,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人身关系

如果a知道b正准备侵害c,且侵害结果严重。则属正当防卫

如果a知道b正准备侵害c,且b属严重侵害行为。则属正当防卫

该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以制止侵权者对被侵权者的侵害行为,这里有一个“度”的问题,所以该行为只能属于防卫失当,适用故意伤害或过失伤害条款。

看具体情况了 对准是什么含义?枪对准还是嘴对准?如还未发现B对C有侵害 A就动手即是故意杀人 若有侵害 波及C生命的 就是正当防卫 未波及的 那就是故意杀人 波及但不严重的 是防卫过当

故意杀人或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