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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06:34:36
甲,乙,丙三个探险家在沙漠中偶遇,甲跟丙有世仇,想害死他,于是他偷偷在丙的水壶放了毒药.乙也想杀丙,但他不知道甲已经有所行动,晚上他偷偷把丙的水倒掉了.过了三天,丙渴死在沙漠里,离营地只有几里地.请问,谁是杀死丙的凶手?

乙。
不懂英美法系怎么判,如果是在我国,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是有直接的因果联系的。
甲属于杀人未遂。甲乙不是共犯

这个问题,我回答了三次了,这次我不说了。
请大家从英美法的角度上说说吧。让我长长见识。

从搂主"他不知道甲已经有所行动"叙述中看出甲乙似乎是有预谋的共同犯罪,虽然丙的死亡是乙造成的,但甲也犯故意杀人罪,与乙同罪。
鄙人之见,请赐教。

哈哈,不是甲,也不是乙。是“渴”杀死了丙!“渴”是真正的凶手!

哈哈,英美法?这个案子在英美法系的国家判那还不

判出五花八门的结果。要是我我就说丙自杀~~呵呵

当然是乙,甲属于犯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