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的风俗:郑板桥的这首诗是发生什么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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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告状为一墙,让他一墙又何妨.万里长城今尤在,何出去找秦始皇

清朝乾隆年间,郑板桥正在外地做官。忽然有一天,收到在老家务农的弟弟郑墨一封来信。老兄弟俩经常通信,然而这一次却非同寻常。原来弟弟想让哥哥出面,到当地县令那里说说情。这一下子弄的郑板桥很不自在。这郑墨粗识文墨,原也不是 个好惹是生非之徒,只是这次明显受人欺侮,心里的怨恨实在咽不下去。原来,郑家与邻居的房屋共用一墙,郑家的人想翻修老屋,邻居出来干预,说那堵墙是他们祖上传下来的,不是郑家的,郑家无权拆掉。其实,这契约上写的很明白,那堵墙是郑家的,邻居借光盖了房子。这官司打到县里,尚无结果,双方都难免求人说情。郑墨自然想到了做官的哥哥。想来有契约在,再加上哥哥出面说情,官官相护嘛,这官司就肯定赢了。郑板桥考虑再三,给弟弟写了封劝他息事宁人的信,同时寄去了一个条幅,上写“吃亏是福”四个大字。同时又给弟弟另附了一首打油诗:“千里告状为一墙,让他一墙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何处去找秦始皇?”郑墨接到信,羞愧难当,当即撤了诉状,向邻居表示不再相争。那邻居也被郑氏兄弟的一片至诚所感动,表示也不愿意继续闹下去。于是两家重归于好,仍然共用一墙。这在当地一直传为佳话。

据我所知,这首诗是清雍正乾隆年间军机大臣张廷玉写给家人的。故事与张应志先生所述差不多,我所知的诗如下: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照办,邻居也退让三尺,故成六尺巷的佳话流传至今。

两家争地

同张应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