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警察图片:大家快来帮帮我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5 08:26:41
我弟弟是一个14岁的初中生,在学校上完晚自习(晚上9点多),骑自行车回家的途中,由于农村没有路灯,与一行人相撞,导致行人死亡。(交警责任认定是我弟弟负全责)
之前经双方协商,已经赔偿死者家属2.5万。现在死者家属又将我弟弟告上法院,要求我们赔偿20多万,我老家在农村,没有那么多的钱支付高额的赔偿费用,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各位,我是否有权利追究学校的责任,学校方是否也有责任赔偿。

首先我建议你在一定期限内(15天内),申请交警进行重新的责任认定。通过你的讲述,我认为你弟弟不一定是全部的责任。记住,这是基础。
分清责任后,在交警会通知双方调解(你提到了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如果你们双方已经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书,并且已经给付了,你不用担心你弟弟被起诉。
在庭审中,你弟弟可以申请法庭追加学校为第三人,或者另案起诉学校。至于承担多少的赔偿费,就要具体分析受害人的情况,比如有没有无劳动能力需要被扶养的人,有没有未成年子女、当地的收入状况等情况了。

我个人观点:
1、下自习后回家途中的行为与学校无关。你想,现在边小学生放学回家途中的事情学校都不管,初中生中在回家途中的行为学校没有责任。上自习太晚如果是受到伤害,到还可以考虑学校的责任。本案的关键是学生骑车伤害了别人。
2、作为发生在农村的交通事故,不知是什么省市?赔偿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可以向当地律师咨询下。看一看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即使诉讼到法院,法院出不会支持对方的诉讼请求。

首先,你们的遭遇,我表遗憾。希望你们能竟快的恢复正常的生活。这类问题,事关重大,现在国家的法律制度很健全。不会让你们负全责的,就算是农村也有法律援助吧?
可以问问他们!
我的意见是:
你弟弟才14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追究学校的责任(上自习太晚),要求法院把学校列成第三人就行了,是混合责任,不要怕,赔偿是看能力的,你家肯定比学校能力差点。
可以找学校赔
因为初中生的晚自习的时间不允许到那么晚,而且没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学校应该负责。

我建议你找律师问问,必将关系重大!打官司,最好还是不要!

这是两起民事诉讼。一起是死者家属起诉你,一起是你起诉学校,你可以要求法庭追加学校为责任方,但本质上仍是两起案件。在交警认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赔偿是肯定的,关键在于赔偿额的认定。法庭在确定赔偿额时,会考虑如下因素:肇事者有无主观故意;死者的年龄及身体状况;死者居住地的人均年收入;肇事者的赔偿能力,等等。现在肇事者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也就是他父母,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你弟弟才14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追究学校的责任(上自习太晚),要求法院把学校列成第三人就行了,是混合责任,不要怕,赔偿是看能力的,你家肯定比学校能力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