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形推理的十大规律:我垫缴的企业应负担的部分金额企业是否应该和职工同时解决。/如果以没钱为理由,我如何保障我的权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30 01:39:49
本人原国企职工,1984年工作1986年单位参加社会保险,1986年前缴,2001年企业申请破产,至今未果,本人自己垫缴1995年---2004年1月的养老保险17000余元,其中企业应负担部分12000余元,本人于2004调入事业单位,2005年上级有关部门决定为职工缴纳1995年---2005年8月的养老保险,退还调出职工和退休职工个人垫缴的企业应负担部分,但是下岗职工部分用补偿款抵交了,而我们自己退休和调出人员的垫缴的一部分,却以没钱为理由,不予解决,我们如何保障我们的权利,如果通过国家核销企业应负担的部分,那我们垫缴的国家那一部分应该返还妈给我们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