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片机步进电机驱动器:产权人与实际承租人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可否要求承租人缴纳租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30 08:56:12
这间房屋的产权人原来是甲,而这间房屋一直是由乙在承租,甲乙之间定有租赁合同;后来,甲将房屋出卖给丙,现在的产权人为丙。而丙没有与乙订立新的租赁合同,这时新的产权人丙能否向乙收取租金你?

问题貌似表述不清,说出具体的案例来听听,为什么叫实际承租人,承租人不是从产权人手里租的房子么?

可以,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可以采口头方式,但是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的,需要以书面方式订立合同。房屋出卖以后原租赁关系继续存在,直到租赁期限届满。所以丙仍然可以向乙收取租金。

应该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