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人民医院 院长:何谓产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30 06:49:45
本人对产权还不够清楚,无法理解产权制度,希望高人指点一二。
在这谢了。

产权是一个古老的概念,也是一个发展的概念。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就是人类社会经济长期发展的结果。从私有财产的出现到市场经济的确立这几千年的历史中,产权一直被视为仅仅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指的是财产的实物所有权和债权,它侧重于对财产归属的静态确认和对财产实体的静态占有,基本上是一个静态化的范畴。而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时期,这一法律意义上的产权概念已经日益深化,其含义比原来宽泛得多,它更侧重于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理解和把握,侧重于对财产实体的动态经营和财产价值的动态实现,它不再是单一的所有权利,而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一组权力,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支配权等.

  住房产权是指住房各项权益的总和。我国法律规定,产权人对其所有的住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其权利具体表现在:
  占有:它是对房屋的实际控制。私房产权人行使占有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所有人及家属自住使用;二是让非所有人占有,如将房屋出借或出租。
  使用:它是指按照房屋的性能和用途进行利用。使用权一般由房屋所有人行使,但也经常由非所有人行使,如承租人对出租房屋的使用。
  收益:它是指房屋所有人收取房屋产生的某种经济利益,如出租房屋而收取的租金。
  处分:它是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置房屋。处分可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由于处分权的行使涉及到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房屋所有权的核心,因而通常情况下处分权由房屋所有人亲自行使。但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非所有人也能行使,如债到期而未清偿,抵押权人依法对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进行处分。

  个人产权房,是指公民个人对其所有房屋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可以直接进行房地产市场进行交易,欲称“私房”,房屋产权证为“绿色”权证。

  有限产权房,是我国房改过程中出现的一种过渡性房产,基本属性是“私房”,在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与私房无多大区别,主要是在处分权上受到一定限制。因为房主在买房或建房过程中,得到政府或企业的补贴,在1998年前有规定不能直接上市,只有办理相关手续和补缴土地使用费后才允许上市交易,如安居房、平价房、已出售公房以及联建公助,自建公助的房屋均属此列,房屋产权证为“黄色”权证。1998年后,上海市政府为搞活房地产三级市场,允许有限产权房直接上市,但在交易时需补缴土地使用费等费用。

  单位产权房,又称“系统产权房”,基本属性为“公房”,是单位自建或参加联建,并是自己使用或分配在本系统职工的住房和其它建筑物。

  使用权房是相对产权房的一种房产,欲称“公房”。居住者仅有使用权利,无处分权利,房屋所有人与使用人之间是房屋租赁关系。所谓使用权房交易,仅是转让使用权而已,房屋产权不可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