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禁毒知识:诗经 里的 大雅,小雅分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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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诗经·大雅》:《诗经》二雅之一,为先秦时代的汉族诗歌。共三十一篇。《大雅》的作品大部分作于西周前期,作者大都是贵族。也称德高而有大才的人;泛指学识渊博的人;谓高尚雅正等。旧训雅为正,谓诗歌之正声。

  2. 《诗经·小雅》:是《诗经》二雅之一。为先秦时代的汉族诗歌。雅即正,指朝廷正乐,西周王畿的乐调。雅分为大雅和小雅。大雅31篇是西周的作品,大部分作于西周初期,小部分作于西周末期,小雅共74篇,除少数篇目可能是东周作品外,其余都是西周晚期的作品。小雅的作者,既有上层贵族,也有下层贵族和地位低微者。

  3. 《诗经》:

           约成书于春秋时期,到了汉代被儒家奉为经典。汉代传授《诗经》的有齐、鲁、韩、毛四家。东汉以后,齐、鲁、韩三家先后亡失,仅存《毛诗外传》。毛诗盛行于东汉以后,并流传至今。重要的注本有《毛诗正义》、宋朱熹的《诗集传》、清马瑞辰的《毛诗传笺通释》、清陈奂的《诗毛氏传疏》、今人程俊英的《诗经释注》[1] 、今人余冠英的《诗经选译》等。

          现今流传本有三百一十一首(其中有六首笙诗:南陔、白华、华黍、由庚、崇丘、由仪),后来为方便,就称作“诗三百”。孔门弟子中,子夏对诗的领悟力最强,所以由他传诗。到汉初,说诗的有鲁人申培公,齐人辕固生和燕人韩婴,合称三家诗。齐诗亡于魏,鲁诗亡于西晋,韩诗到唐时还在,而如今世上只剩外传10卷。至于当今世上流传的诗经,则是毛公(大毛公:毛亨,小毛公:毛苌)所传的毛诗。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多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诗经》共分风(160篇)、雅(105篇)、颂(40篇)三大部分。它们都得名于音乐。“风”的意义就是声调。古人所谓《秦风》、《魏风》、《郑风》,就如现在我们说陕西调、山西调、河南调、“雅”是正的意思。周代人把正声叫做雅乐,犹如清代人把昆腔叫做雅部,带有一种尊崇的意味。大雅小雅可能是根据年代先后而分的。“颂”是用于宗庙祭的乐歌。
诗经目录
国风·周南 国风·召南 国风·邶风
国风·鄘风 国风·卫风 国风·王风
国风·郑风 国风·魏风 国风·唐风
国风·齐风 国风·秦风 国风·陈风
国风·桧风 国风·曹风 国风·豳风
小雅·鹿鸣之什 小雅·南有嘉鱼之什 小雅·鸿雁之什
小雅·节南山之什 小雅·谷风之什 小雅·甫田之什
小雅·鱼藻之什 小雅·都人士之什
大雅·荡之什 大雅·文王之什 大雅·生民之什
周颂·闵予小子之什 周颂·清庙之什 周颂·臣工之什
商颂 鲁颂·駉之什

“雅”包括大雅和小雅,是周王朝直接统治地——王畿地区的作品,均为周代朝廷乐歌,多歌颂朝廷官吏。
“雅”是“正”的意思,是“朝廷正乐”,包括《小雅》和《大雅》,故又称“二雅”,大、小雅也当是音乐上的区分,《大雅》31篇,大部分作于西周初期,《小雅》74篇,大部分作于西周末期,共105篇。

“雅”包括大雅和小雅,是周王朝直接统治地——王畿地区的作品,均为周代朝廷乐歌,多歌颂朝廷官吏。
“雅”是“正”的意思,是“朝廷正乐”,包括《小雅》和《大雅》,故又称“二雅”,大、小雅也当是音乐上的区分,《大雅》31篇,大部分作于西周初期,《小雅》74篇,大部分作于西周末期,共105篇。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公元前十一世纪)至春秋中叶(公元前六世纪)约五百余年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小雅》中另有六篇“笙诗”,有目无辞,不计在内),最初称《诗》,汉代儒者奉为经典,乃称《诗经》。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包括《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王风》、《郑风》、《齐风》、《魏风》、《唐风》、《秦风》、《陈风》、《桧风》、《曹风》、《豳风》,共十五《国风》,诗一百六十篇;《雅》包括《大雅》三十一篇,《小雅》七十四篇;《颂》包括《周颂》三十一篇,《商颂》五篇,《鲁颂》四篇。
这些诗篇,就其原来性质而言,是歌曲的歌词。《墨子·公孟》说:“颂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意谓《诗》三百余篇,均可诵咏、用乐器演奏、歌唱、伴舞。《史记·孔子世家》又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这些说法虽或尚可探究,但《诗经》在古代与音乐和舞蹈关系密切,是无疑的。《风》、《雅》、《颂》三部分的划分,就是依据音乐的不同。《风》是相对于“王畿”——周王朝直接统治地区——而言的、带有地方色彩的音乐,十五《国风》就是十五个地方的土风歌谣。其地域,除《周南》、《召南》产生于江、汉、汝水一带外,均产生于从陕西到山东的黄河流域。雅是“王畿”之乐,这个地区周人称之为“夏”,“雅”和“夏”古代通用。雅又有“正”的意思,当时把王畿之乐看作是正声——典范的音乐。《大雅》、《小雅》之分,众说不同,大约其音乐特点和应用场合都有些区别。《颂》是专门用于宗庙祭祀的音乐。《毛诗序》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这是颂的含义和用途。王国维说:“颂之声较风、雅为缓。”(《说周颂》)这是其音乐的特点。
《诗经》的作者成分很复杂,产生的地域也很广。除了周王朝乐官制作的乐歌,公卿、列士进献的乐歌,还有许多原来流传于民间的歌谣。这些民间歌谣是如何集中到朝廷来的,则有不同说法。汉代某些学者认为,周王朝派有专门的采诗人,到民间搜集歌谣,以了解政治和风俗的盛衰利弊;又有一种说法:这些民歌是由各国乐师搜集的。乐师是掌管音乐的官员和专家,他们以唱诗作曲为职业,搜集歌谣是为了丰富他们的唱词和乐调。诸侯之乐献给天子,这些民间歌谣便汇集到朝廷里了。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
各个时代从各个地区搜集来的乐歌,一般认为是保存在周王室的乐官——太师那里的。他们显然对那些面貌互异的作品进行过加工整理,有所淘汰,有所修改。所以现存的《诗经》,语言形式基本上都是四言体,韵部系统和用韵规律大体一致,而且有些套句出现在异时异地的作品中(如“彼其之子”、“王事靡盬”等)。古代交通不便,语言互异,各时代、各地区的歌谣,倘非经过加工整理,不可能出现上述情况。可以认为,由官方制作乐歌,并搜集和整理民间乐歌,是周王朝的文化事业之一,在《诗经》时代是不断进行着的。
《史记·孔子世家》说,诗原来有三千多篇,经过孔子的删选,成为后世所见的三百余篇的定本。这一记载遭到普遍的怀疑。一则先秦文献所引用的诗句,大体都在现存《诗经》的范围内,这以外的所谓“逸诗”,数量极少,如果孔子以前还有三千多首诗,照理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再则在《论语》中,孔子已经反复提到“《诗》三百”(《为政》、《子路)等篇),证明孔子所见到的《诗》,已经是三百余篇的本子,同现在见到的样子差不多。要之,《诗经》的编定,当在孔子出生以前,约公元前六世纪左右。只是孔子确实也对《诗经》下过很大功夫。《论语》记孔子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前面引《史记》的文字,也说了同样的意思。这表明,在孔子的时代,《诗经》的音乐已发生散失错乱的现象,孔子对此作了改定工作,使之合于古乐的原状。他还用《诗经》教育学生,经常同他们讨论关于《诗经》的问题,并加以演奏歌舞(见《论语》和《墨子·非儒》)。这些,对《诗经》的流传都起了重要作用。
《诗经》中的乐歌,原来的主要用途,一是作为各种典礼仪的一部分,二是娱乐,三是表达对于社会和政治问题的看法。但到后来,《诗经》成了贵族教育中普遍使用的文化教材,学习《诗经》成了贵族人士必需的文化素养。这种教育一方面具有美化语言的作用,特别在外交场合,常常需要摘引《诗经》中的诗句,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这叫“赋《诗》言志”,其具体情况在《左传》中多有记载。《论语》记孔子的话说:“不学《诗》,无以言。”“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可以看出学习《诗经》对于上层人士以及准备进入上层社会的人士,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诗经》的教育也具有政治、道德意义。《礼记·经解》引用孔子的话说,经过“诗教”,可以导致人“温柔敦厚”。《论语》记载孔子的话,也说学了《诗》可以“远之事君,迩之事父”,即学到事奉君主和长辈的道理。按照孔子的意见(理应也是当时社会上层一般人的意见),“《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意思就是,《诗经》中的作品,全部(或至少在总体上)是符合于当时社会公认道德原则的。否则不可能用以“教化”。
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就孔子所论来推测当时人对《诗经》的看法,他们所定的“无邪”的范围还是相当宽广的。许多斥责统治黑暗、表现男女爱情的诗歌,只要不超出一定限度,仍可认为是“无邪”即正当的感情流露。第二,尽管如此,《诗经》毕竟不是一部单纯的诗集,它既是周王朝的一项文化积累,又是贵族日常诵习的对象。所以,虽然其中收录了不少民间歌谣,但恐怕不可能包含正面地、直接地与社会公认的政治与道德原则相冲突的内容。
秦代曾经焚毁包括《诗经》在内的所有儒家典籍。但由于《诗经》是易于记诵的、士人普遍熟悉的书,所以到汉代又得到流传。汉初传授《诗经》学的共有四家,也就是四个学派:齐之辕固生,鲁之申培,燕之韩婴,赵之毛亨、毛苌,简称齐诗、鲁诗、韩诗、毛诗(前二者取国名,后二者取姓氏)。齐、鲁、韩三家属今文经学,是官方承认的学派,毛诗属古文经学,是民间学派。但到了东汉以后,毛诗反而日渐兴盛,并为官方所承认;前三家则逐渐衰落,到南宋,就完全失传了。今天我们看到的《诗经》,就是毛诗一派的传本。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公元前十一世纪)至春秋中叶(公元前六世纪)约五百余年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小雅》中另有六篇“笙诗”,有目无辞,不计在内),最初称《诗》,汉代儒者奉为经典,乃称《诗经》。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包括《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王风》、《郑风》、《齐风》、《魏风》、《唐风》、《秦风》、《陈风》、《桧风》、《曹风》、《豳风》,共十五《国风》,诗一百六十篇;《雅》包括《大雅》三十一篇,《小雅》七十四篇;《颂》包括《周颂》三十一篇,《商颂》五篇,《鲁颂》四篇。
这些诗篇,就其原来性质而言,是歌曲的歌词。《墨子·公孟》说:“颂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意谓《诗》三百余篇,均可诵咏、用乐器演奏、歌唱、伴舞。《史记·孔子世家》又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这些说法虽或尚可探究,但《诗经》在古代与音乐和舞蹈关系密切,是无疑的。《风》、《雅》、《颂》三部分的划分,就是依据音乐的不同。《风》是相对于“王畿”——周王朝直接统治地区——而言的、带有地方色彩的音乐,十五《国风》就是十五个地方的土风歌谣。其地域,除《周南》、《召南》产生于江、汉、汝水一带外,均产生于从陕西到山东的黄河流域。雅是“王畿”之乐,这个地区周人称之为“夏”,“雅”和“夏”古代通用。雅又有“正”的意思,当时把王畿之乐看作是正声——典范的音乐。《大雅》、《小雅》之分,众说不同,大约其音乐特点和应用场合都有些区别。《颂》是专门用于宗庙祭祀的音乐。《毛诗序》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这是颂的含义和用途。王国维说:“颂之声较风、雅为缓。”(《说周颂》)这是其音乐的特点。
《诗经》的作者成分很复杂,产生的地域也很广。除了周王朝乐官制作的乐歌,公卿、列士进献的乐歌,还有许多原来流传于民间的歌谣。这些民间歌谣是如何集中到朝廷来的,则有不同说法。汉代某些学者认为,周王朝派有专门的采诗人,到民间搜集歌谣,以了解政治和风俗的盛衰利弊;又有一种说法:这些民歌是由各国乐师搜集的。乐师是掌管音乐的官员和专家,他们以唱诗作曲为职业,搜集歌谣是为了丰富他们的唱词和乐调。诸侯之乐献给天子,这些民间歌谣便汇集到朝廷里了。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
各个时代从各个地区搜集来的乐歌,一般认为是保存在周王室的乐官——太师那里的。他们显然对那些面貌互异的作品进行过加工整理,有所淘汰,有所修改。所以现存的《诗经》,语言形式基本上都是四言体,韵部系统和用韵规律大体一致,而且有些套句出现在异时异地的作品中(如“彼其之子”、“王事靡盬”等)。古代交通不便,语言互异,各时代、各地区的歌谣,倘非经过加工整理,不可能出现上述情况。可以认为,由官方制作乐歌,并搜集和整理民间乐歌,是周王朝的文化事业之一,在《诗经》时代是不断进行着的。
《史记·孔子世家》说,诗原来有三千多篇,经过孔子的删选,成为后世所见的三百余篇的定本。这一记载遭到普遍的怀疑。一则先秦文献所引用的诗句,大体都在现存《诗经》的范围内,这以外的所谓“逸诗”,数量极少,如果孔子以前还有三千多首诗,照理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再则在《论语》中,孔子已经反复提到“《诗》三百”(《为政》、《子路)等篇),证明孔子所见到的《诗》,已经是三百余篇的本子,同现在见到的样子差不多。要之,《诗经》的编定,当在孔子出生以前,约公元前六世纪左右。只是孔子确实也对《诗经》下过很大功夫。《论语》记孔子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前面引《史记》的文字,也说了同样的意思。这表明,在孔子的时代,《诗经》的音乐已发生散失错乱的现象,孔子对此作了改定工作,使之合于古乐的原状。他还用《诗经》教育学生,经常同他们讨论关于《诗经》的问题,并加以演奏歌舞(见《论语》和《墨子·非儒》)。这些,对《诗经》的流传都起了重要作用。
《诗经》中的乐歌,原来的主要用途,一是作为各种典礼仪的一部分,二是娱乐,三是表达对于社会和政治问题的看法。但到后来,《诗经》成了贵族教育中普遍使用的文化教材,学习《诗经》成了贵族人士必需的文化素养。这种教育一方面具有美化语言的作用,特别在外交场合,常常需要摘引《诗经》中的诗句,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这叫“赋《诗》言志”,其具体情况在《左传》中多有记载。《论语》记孔子的话说:“不学《诗》,无以言。”“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可以看出学习《诗经》对于上层人士以及准备进入上层社会的人士,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诗经》的教育也具有政治、道德意义。《礼记·经解》引用孔子的话说,经过“诗教”,可以导致人“温柔敦厚”。《论语》记载孔子的话,也说学了《诗》可以“远之事君,迩之事父”,即学到事奉君主和长辈的道理。按照孔子的意见(理应也是当时社会上层一般人的意见),“《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意思就是,《诗经》中的作品,全部(或至少在总体上)是符合于当时社会公认道德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