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艺的书:违约金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4 07:28:39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后,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如果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条款,那么提前30天提出申请要不要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或者用人单位提前30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需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给个人?
若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是否依然存在违约金问题?

提前三十天,属于劳动法单独赋予劳动的单方解除权。

劳动单方解除权包括随时解除权和预告解除权。

这就属于预告解除权。

既然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自然就不是违约。当然就无需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不同,因为它没有这个权利。所以它如果也这样作,需要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