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谈交通2014年全集:公司可以把我们的工资全部扣完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5 17:02:29
在深圳的很多企业中,员工在作业中损坏了公司的原料,机器等一些公司的东西。公司就会把原料机器损坏的损失从工资中扣除(如ISTC,员工在作业中把一个CPU损坏了,公司扣了员工1700多的工资,员工这个月算白做了),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劳动法》中是否有规定呢?

1,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损失可以从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2,如果劳动者工资等于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不得扣除任何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提起侵权之诉,属于民事诉讼,但无权扣工资,这是两个概念.劳动法是经济法的范畴,侵权赔偿属于民法的范畴.经济法的规定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必须执行,属于半行政的法律.民法的赔偿属于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纠纷.....

3,违反劳动法属于违反公法的性质.

4,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工厂的原料本身属于次品或肯定会产生部分次品的原料,不是劳动者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工厂自己承担原料损失...

5,比如:一个工具在使用寿命接近时,正常损坏,不应当由操作者赔偿损失.除非操作者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导致的.操作者只要证明自己的操作符合操作规范,就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如果对赔偿不服,而工厂又强行执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行政机关)投诉,要求大队介入调查.或提起劳动仲裁,最后起诉至法院.(注意:劳动纠纷中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好象没有规定

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所以,即使是员工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但每个月最多只能扣除工资的20%,一月不能扣完的,应该逐月扣除,而不能一次性全扣。

不能全部扣除。

我记得除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外,还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不能!!!!

不可以,20%慢慢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