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 91458部队:我在死亡线上挣扎,谁能救救我??可怜可怜我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13 15:41:31
我个人意见:
首先,坚强。事情已如此,再悲伤再自暴自弃只会对自己不利,你应该坚强起来,相信一定会还你一个公道。你现在身边不是还有一个陪伴你的人吗?
我的朋友说你可以报案,告他强奸。但是当时第一次逼你和你发生性关系和以后的几次你都没有报案,现在报案告他强奸,取证比较困难,而且女孩子在这一方面处于劣势,没有很大把握告他强奸很难。
你应该及时去医院把病治好,女孩子要多多保护自己、爱护自己。把医院开的收据发票收好。
你说为了200元一次一次让他得逞,我真为你感到不值,区区200元值得吗?
剩下的,我和楼上诸神的黄昏的想法基本一致,主张民事赔偿。
女孩要好好爱惜自己。
不会构成犯罪的,因为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他这种情况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但民事赔偿责任就有了,如果你能证明是他明知自己有性病,在与你发生性行为时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导致你被传染性病的话,可以要求他赔偿你的医疗费用,如果因此给你造成精神损害的,也可以主张,至于证据嘛,就很难说了,毕竟这涉及到个人隐私,又不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可能介入,单靠自己甚至就算是委托律师去查的话,也很难有结果。
以后注意吧,这世界上人面兽心的人多了,要学会保护自己!!!
可以起诉,尽管胜诉的可能很小。
无论如何也不要轻生,人生难免遇到挫折与坎坷,跌倒了再站起来,相信自己会走好以后的路。“人比山高,脚比路长”,没有过不去的河。珍惜自己!
先报案再说。如果对方知道自己有性病,而又故意传播的话可能会构成犯罪。
可怜哪,其实那个男人一开始就不可信。尤其是他那么轻易的提出与他原来的女朋友分手时,就应该想到假如你跟他在一起的下场了。现在的女同胞们啊,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