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195997是哪个国家:冒充司法局的人闯入民宅可以告他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14 15:32:26
司法局是干什么的??

1,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上面有两个罪名: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3,显然闯入民宅的那个人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楼上的哪个人说什么擅闯民宅罪,我从来没听说过,不知道他学的是哪个国家的刑法,呵呵,反正,我学习了这么多年法律还没听说过,看的电影太多了吧,呵呵,罪名是不能改动任何一个字的.没学习法律的人显然不知道刑法罪名的全称.呵呵,不能怪他的,呵呵呵呵

  4,还有这个人的行为构成两个罪名,属于法条竞合或数罪.他冒充司法局的工作人员,构成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5,这个罪的罪名是:招摇撞骗罪.而且,他冒充司法局的工作人员有可能属于从重情节,可以处3到10年的有期徒刑.

  6,主要要看他的行为是否有社会危害性,如果他只是吓一吓你随口说一说自己是司法局的,没有对你构成实质性的侵害,那么,他的行为只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并不构成后面的招摇撞骗罪.一般进行刑事管制或拘役几个月.

  7,如果他拿出伪造的司法局的证件等,让人感觉他就是真的司法人员,那么,他就构成数罪,从一重罪.(法理上属于牵连犯,就是说他冒充司法人员是为了侵入你的住宅,具有牵连性,虽然构成数个罪名但是以重罪来定罪,量刑的时候考虑从重处理)

  8,从重的概念就是:比如法定刑区间是3到10年,从轻属于3到5年,从重是8到10年,差别很大.

  9,报案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不要纵容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决定是否立案,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的同级检察机关投诉,如果仍然不作为,可以到当地法院立案庭直接立案.

打110报警。

如果来人声称是司法局的,让其出示工作证和并说明事由。机关工作人员一般有两人以上同行,(不过司法局的找上门干什么?他没有搜查权和上门执法的权力)

如果不出示工作证,就打110,告诉110有人进入民宅,说是司法局的,可是没有工作证件,因此公民有理由认为是坏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强入民宅,请求公安机关立即予以保护。

可以告阿~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私刻公章,制造假证件,侵犯你的私人住宅,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打110,别让他们再来烦你

刑法中规定有擅闯民宅罪,但是必须是自己起诉,也就是不由检察院起诉,而是得你自己举证向法院起诉的

所以比较麻烦,你得举出充分证据

而且实践中这种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很难立案

好运!

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发,负责起草本地区司法行政工作方面的实施办法;研究制订本地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订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起草本地区依法治区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协调依法治区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管理街道、乡(镇)司法所,指导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负责管理和指导本地区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

(六)组织协调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本地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指导、监督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八)承办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冒充司法局闯入民宅的人是个大笨蛋!呵呵!!!

告不了,虽然人家冒充,但也是冒充好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