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科享受正科待遇:请教一个问题,律师请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06:41:31
如果我看到我的情敌被人打过以后裸体躺在地上,而我女朋友让我救他,可是我没救还望他身上揣几脚,这算不算违法?我需要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外一种是我看到了而什么都没做,走人了~我需要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强烈请求哪位律师大人和我QQ聊一下,在这里讲不清楚,本人将感激不尽
我的QQ:4811109

踹死了,就是你的责任,定你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本来伤很重你踹得加重伤势了,也是故意伤害。
要是他受伤了,你踹了也没事,按说没啥法律责任(但是警察怀疑你是和打人的一伙的,你能说清吗?)
要是他皮糙肉厚,挨打了没事,你踹了还没事,你没法律责任了。
要是他被人打了,你看到了,走人了(哪怕是在一旁喊好了),没你什么责任。(就是道德上是不对的)
要是他奄奄一息了,你骂他一顿或者是搂着女朋友从他面前故意走过,他挂了。也没你责任
要是你用手机拍人家裸体,还去散布,就是侵犯人家隐私权了,人家告你侮辱罪也不冤。

如果你揣的几脚导致情敌死亡或者伤势加重,而你有揣他致死或使他受伤的故意,或者虽然没有直接故意而是明知可能发生这样的结果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那你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如果你看到他受了伤而什么都没做,就不构成任何犯罪,也不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因为你对他并没有保护或者救助的先行义务。

如果你揣他几脚,并没有使他受伤,但有伤害的故意,那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受不受伤是量刑的情节,至于对方咬定什么,你不承认什么,都不是光凭当事人陈述的,需要证据支持。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种 你违反治安管理条例 揣几脚也是侵犯他人的生命安全 要口头警告或者罚款
第二种 在法律上对你没有任何限制 顶多是道德上谴责你的行为
不过你的情敌真的被人打过后裸体趟在地上了吗?这世界上的变态真多 男人的衣服也扒光……

1.你踹他后他有没有受什么伤呢?
2 见死不救虽然不算犯法,但是免不了受道德法庭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