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长自查报告:求 实验性研究 备课笔记,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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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也行~~~!(预防医学----实验性研究)

第一节 概 述
一,含义
试验研究是临床科研方法的一个重要研究类型,它是按随机分配的原则将研究对象分为研究组与对照组.最大用途就是能强有力地检验各种类型的假设.通常分为现场试验和临床试验.
二,特点
(1)必须设立对照组.
(2)研究对象必须采用随机分组的方法.
(3)干预措施是人为施加的.
(4)研究方向是前瞻性的,即是从"因"到"果"的研究.
(5)多采用盲法收集资料.

三,优,缺点
(一)优点
(1)研究者可以按照研究设计,对所选择研究对象的条件,暴露,干预措施和结果分析进行标准化.

(2)通过随机分配,将研究对象随机地分到试验组和对照组中去,平衡了试验组和对组中已知的和未知的混杂因素,从而提高了两组的可比性.
(3)在一般情况下,试验组和对照组样本量大致相等,故有较高的统计学效力.

(4)由于试验组和对照组研究时间同步,外来因素的干扰对两组同时起作用,故对结影响较小.
(5)由于试验组和对照组的结果可以在研究结束时观察到,故可以确定干预措施的并症或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
(二)缺点
(1)设计和实施较为复杂,实际工作中有时难以办到.
(2)对研究对象的有关条件控制过严.
(3)当施加效果未知的干预措施时,应该有医学伦理上考虑.
第二节 现场试验
现场试验,又称人群试验或干预试验.它以社区人群为主要研究对象.按照设计原理可分为随机化对照试验和类试验两种类型.
一,设计原理与使用范围
(一)设计原理
现场试验是指在一个社区人群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人群作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配的原则,将研究对象随机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
(二)适用范围
(1)用于人群中某项预防措施的效果评价.如预防接种,药物预防效果,健康教育的果评价等等.
(2)用于疾病的病因学研究.如人为地消除或控制某种可疑致病因素后,观察比较某种疾病的发生情况.
二,现场试验的设计与实施
(一)研究现场的选择
(1)所进行试验的单位或社区人口应相对稳定,流动性小,人口的数量和特征能满足研究的要求.
(2)在进行预防措施效果评价时,应选择具有较高而稳定发病率的地区,以保证在试验结束时,试验组有足够的患者,便于进行流行病学效果评价.
(3)在评价疫苗效果时,应选择近期内未发生过该病流行的地区.
(4)现场应具备一定的医疗条件,卫生保健机构健全,各种常规登记记录较为完善.
(5)当地领导重视,政府支持,群众的依从性高 .
(二)研究对象的选择
研究对象是指从符合研究要求的一组人群中随机抽取的一个样本.研究对象是根据研究目的确定的.
遵循以下的原则:
1.从干预可能有效的人群中选择研究对象 .
2.选择预期发病率较高的人群作为研究对象.
3.已知干预措施对其有害的人群不能作为研究对象.
4.选择高依从性的人群作为研究对象.
(三)样本量的估计
现场研究,由于涉及到现场人群,工作量较大,必须对样本量进行估计.样本量过小,会降低研究的效力,得不出研究的结果;样本量过大,则导致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时间的浪费.
估计样本量大小的主要决定因素为:①某疾病在一般人群中的发生率;②试验组与对照组某些特征差异的大小;③检验的显著性水平和检验效力(1-p);④拟采用单侧或双侧检验等.
1.计数资料样本量大小的值
计数资料样本量大小估计公式为:
式中pc为对照组发生率,p1为试验组发生率
例:设对照组年发病率为20%,试验组年发病率为15%,每名对象观察1年.α=0.05,β=0.1,本研究为双侧检验,计算样本量.
查正态分布的分位数表得:
Zα为α水平标准正态差.zβ为1-β水平相应的标准正态差.N为计算出的样本数.
即每组样本量约为1210人.
2.计量资料的样本大小
δ为估计标准差,d为两连续变量之差.
例:设某药物可能使试验组血清胆固醇水平比对照组低10mg/d1,根据文献资料,δ约为50mg/dl,本研究为双侧检验,α=0.05,β=0.1,试计算每组样本数.
代人公式,得:
N=2×(1.96+1.282)2×(50)2/(10)2=525
每组样本量约为525人,总样本量为1050人.
(四)随机化选择研究对象
在现场试验中,随机化的概念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为随机抽样,是指每个个体都有同等的机会被抽取作为研究对象;二为随机分组,即所有的研究对象都有同等的概率被分到试验组或对照组.
常用的随机化分组的方法有以下3种:
(1)简单随机分组
可将选取的研究对象,用抽签或使用随机数字表的方法,将研究对象随机地分成试验组和对照组.
(2)分层随机分组
先按照研究对象的特征,如年龄,性别,病种,病程等可能产生混杂作用的因素将研究对象分层,然后,再在每个层中将研究对象随机地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
(3)整群随机分组
以家庭,学校,医院,乡村,街道等为单位,随机地将各个单位分成试验单位和对照单位.
(五)盲法
盲法是指研究对象或研究者不知道研究的分组情况,也就是不知道某研究对象到底接受什么样的干预.
1.公开
也称公开试验.即研究者和研究对象均知道分组情况.如比较手术治疗与药物治疗的效果时,对照组不可能使用假手术来掩饰.优点是易于实施,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缺点是易产生观察性偏倚.
2.单盲
即研究者或研究对象有一方不知道研究的分组情况.它的优点是易于实施,可有效地避免观察性偏倚.
3. 双盲
即研究对象和研究者均不知道每个研究对象的分组情况.优点是可以避免研究者和研究对象所造成的偏倚.缺点是方法复杂,较难实施.
4.三盲
是双盲试验的扩展,是指研究对象,研究者及资料分析人员均不了解研究分组情况,能更客观地评价反应变量.缺点很难及时处理.
(六)安慰剂的使用
一种为消极安慰剂,是一种外表形状与所试药物相似,但不对研究有影响.另一种称为积极安慰剂,它又叫标准药,是指具有明确的,公认的疗效而且最常使用的一种处理或干预措施.
(七)对研究中的人为干预措施的要求
现场试验因涉及面广,参加人员多,在实施时应特别谨慎.一般认为,人为的干扰措施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
现场试验属于实验性研究的一种,它必须对研究群组施予干预措施.这种措施应首先保证对人安全,无害.安全性的评价可基于动物实验,个别的人体试验及小规模的人群试验等资料,也可根据预试验的情况来确定.
2.符合伦理
现场试验的研究对象是人群,所以必须考虑伦理问题.国际上关乎医学研究中的伦理问题已在Helsingen(赫尔辛基)宣言中详述.
包括内容:
(1)研究必须符合科学原理,具备良好的实验室条件,动物实验基础及充分的科学文献知识.
(2)研究计划必须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
(3)要求研究对患者产生的利益大于社会,和科学的利益.
(4)患者有权同意或拒绝参加研究.
(5)研究中,一旦发现危害性超过所得利益,应该立即中止研究.
3.可接受性
应考虑到群众的可接受性.
4.简便易行
不易开展操作复杂的检测工作.
5.经济
用较少费用获得较大的利益.
(八)观察指标的确定
观察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特异性
2.要有时间界限
3.可测量性
4. 可重复性
(九)现场试验中常用的指标
1.评价治疗效果的主要指标
(1)有效率
有效率=治疗有效例数÷治疗的总例数*100%
(2)治愈率
治愈率=治愈人数÷治疗例数*100%
(3)N年生存率
N年生存率=N年存活的病例数÷随访满N年的病例数*100%
2.评价预防措施效果的主要指标
(1)保护率.
保护率=(对照组发病率-试验组发病率)÷对照组发病率*100%
(2)效果指数.
效果指数=对照组发病率÷试验组发病率*100%
(十)研究中的标准化问题
1.研究方法的标准化
在现场试验研究中,所使用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检测方法都需要明确地规定和详细地说明,所使用的问卷也应该尽可能地标准化.
2.诊断标准和观察指标的标准化
在现场试验中,对疾病的诊断标准应该明确,并且尽可能地标准化.最好使用国内或国际上统一的分类标准或诊断标准,以便与他人的研究结果相比较.各种观察指标应客观,统 一.
3.测量方法的标准化
在同一研究中,要求尽量使用同一厂家,同一品牌及同一批号的试剂.在研究开始前对各种检测仪器应该进行校正,尽量在相同的或相似的条件下对样本进行检测.同时,应该对研究人员进行统一培训,统一调查方法,统一判断标准.
三,常见的偏倚
最常见的偏倚是无应答偏倚和失访偏倚.
四,研究实例
氟化钠预防龋齿的人群试验
为了最后确定氟化钠与龋齿的关系,探索饮水中人工加入1*10-6氟化钠对龋齿的效果及其安全性,Ast及其同事们在纽约开展了一项为期10年的人群试验.
Newburgh和Kingston是纽约的两个集镇.两镇人口各有30000左右,年龄,性别,肤色构成基本相同.两镇相距仅30英里,均位于哈得逊河畔,气候,水土诸地理条件类似.居民饮水均取自哈得逊河,河水含氟浓度均为1*10-7以下 .
在试验之前,Ast曾组织有经验的医师对两镇儿童的牙齿和健康状况进行检查.牙齿受检对象为6-12周岁儿童,两镇各检查了3200名.
健康状况检查的受检对象是婴儿至9周岁儿童,两镇各约500名,以后对新生儿逐年进行健康检查与登记.牙检,健康体检结果两镇无明显差异.见表5-2.
Ast设Newburgh镇为试验区,Kingston镇作为对照区.试验区从1945年5月起通过该镇供水系统加入氟化钠,使之保持1*10-6.对照区不加任何措施,继续饮用含氟低于l*10-7的河水.
1955年6月,对两镇儿童进行齿病和健康状况复查.结果表明:在6~9周岁中,New-burgh镇每100名儿童的恒齿患龋齿数为98.4,而Kingston镇每100名儿童的恒齿患龋齿数为233.70 . N镇比K镇低57.9% .
10~12,13~14及16岁组,N镇比K镇的患龋齿数相应地低53%,47.9%和40.9%.
根据为期10年的干预试验,Ast认为:有充分证据说明,氟化物是抑制龋齿发生的重要因素,饮水中含1*10-6氟化钠可以有效地降低龋齿的发病率.
五,类试验
一个完整的现场研究应具备实验性研究的4个基本特点,即设立对照,随机分组,人为干预,前瞻追踪.如果一项试验研究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特征,这种实验就称为类试验.
类试验按其有无对照可分为两类:
(一)不设对照的类试验
①完全自身对照.它是指同一受试者接受干预措施前后的比较.
②与已知的不给措施的结果比较.
例如,我国携带HBsAg的母亲发生乙型肝炎病毒母婴传播几率平均为40%-50%.在现阶段,如果欲观察乙型肝炎疫苗阻断母亲传播的效果,不一定要设立对照组,可将实验结果与已知的,公认的率进行比较,得出结论 .
(二)非随机设立对照的类试验
例如,甲地饮用水中加氟,乙地不加氟;甲校注射乙肝疫苗,乙校不注射;将两者结果进行比较.
本研究的假设是:大规模的健康教育可使试验人群中的心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比对照组降低20%o研究者希望通过本计划的实施,在居民中建立起一定的促进健康的机构,监测心血管疾病发病,死亡变动趋势,探讨其病因.
本研究选择了加州北部的5个城市.每个城市人口多于3万,总人口大于30万.5个城市的人口学特征类似,地理位置彼此孤立.其中,2个为试验组,3个为对照组.
试验使用的宣教工具为电视,无线电以及多种印刷品.如在广播电台中的节目中,设立有关心脏健康的专题广播,在报纸上设立专栏,并通过卫生部门,医院,学校等健康机构向群众广泛宣传.
评价方法是利用问卷收集居民健康行为与饮食资料.对被调查者进行身高,体重,血压,血尿检验及运动试验等.用流行病学监测的方法掌握心血管疾病的发病与死亡资料.
观察期结束后,比较试验组与对照组间心血管病和危险因素在量上的差异,进行t检验.结果显示:健康教育对降低心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有很好的作用,而且效益较高.

第一节 公共卫生

1949年前公共卫生事业十分薄弱,城乡卫生状况极差,这是造成疫病连年流行的重要因素之一。1949年以来,公共卫生事业在党和政府的重视下,得到迅速发展。

一、 创业奠基与事业发展
(一)环境卫生
环境卫生工作,是为控制和防治急性、烈性传染病,结合群众性卫生运动开展的。在1952年反对美帝国主义细菌战争时期,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发展较快。此后,各地的环境卫生逐渐走向经常化和制度化。
在饮用水方面,于1950至1952年间,各地引导群众搞好水源卫生防护,饮水消毒,改良水井46万余口,新建2.9万余口,改善河溏取水码头1.6万余处,并有少数农村简易自来水设施出现。六十年代,由于预防和控制副霍乱等肠道传染病,加快了改水进程。1956至1959年,国家建委、卫生部联合颁布了有关饮用水的标准卫生规程。1959年建工部、卫生部联合颁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1949年有自来水设施的城市仅72个,日供水240吨,到1996年171个城市,日供水量达1020吨。
关于粪便管理,在血吸虫病流行地区,引导群众,逐步做到废除私厕,建立公厕;以生产队或居民点为单位,设立贮粪池及粪具洗涤池;利用人畜粪便制造沼气;在田间、路旁建立防止粪便污染水源的简易厕所。同时,粪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在广大城乡逐渐展开。

(二)食品卫生
五十年代,卫生部于1953年颁布清凉饮食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1955年,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关于炊事人员训练,加强对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的联合通告,和《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1959年由农业、卫生、外贸、商业等四部联合颁发关于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从而在全国范围内把肉品检验纳入统一规程。1965年国务院批转五部联合制定的《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
为防止食物中毒,1960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国家科委、轻工部提出的食用染料管理办法,规定只允许使用5种(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苏丹黄、靛等)合成色素。1964年规定禁止生产使用酚醛塑料制造的食品容器。
关于食品卫生,1952年我国出版了《食物成分表》,提出了我国膳食营养素需要量推荐标准。1959年起,在27个省、区、市50多万人中进行了膳食营养调查。当时正值我国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各地对发现的营养不良症,及时采取了补充营养措施。

(三)劳动卫生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颁布的《宪法》及其有关部门陆续公布各种规章制度中,都有“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规定。全国工业卫生工作会议,提出"积极领导,稳步前进,面向生产,依靠工人,预防为主"的工业卫生工作方针。
防暑降温:五十年代初期,为防止工人中署,采取综合性防暑降温措施,基本控制了重症中暑现象发生。卫生部、劳动部、总工会于1960年联合发布关于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推动了这项工作深入发展。
防止矽尘危害:1957至1958年卫生部组织了13个省、市、区的10万余名粉尘作业工作中工人的肺病普查,国务院1956年曾颁布《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将作业地点空气中所含游离二氧化矽10%以上的粉尘允许农度规定为2毫克/立方米。卫生部、劳动部、总工会1958年联合制订矿山和工厂防止矽尘危害技术措施,矽尘作业工作医疗预防措施,以及产生矽尘厂矿企业防痨工作等四个暂行办法。在此同时,卫生部提出了矽肺诊断标准在全国实行。
防止有毒物质危害:1952年,政务院批发了关于防止沥青中毒的办法。1956年卫生部发布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试行办法。在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中,规定了作业地带空气中有毒气体,蒸气及粉尘共51种的最高容许浓度。经过积极防治,严重的急性中毒事故得到控制。
农业劳动卫生:劳动卫生的重点在预防田间中暑,控制农药中毒,农药污染土壤、粮食等方面。对此,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加强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和操作规程等规定。

(四)学校卫生
五十年代初期,毛泽东同志号召青少年要"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德、智、体全面发展。1951年8月政务院发布《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1954年教育部、卫生部、体委发出关于开展学校保健工作的联合通知。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绿化、美化环境,使许多学校的面貌焕然一新。在预防近视方面,1960年教育部、卫生部发出《关于保护学生视力的通知》,1964年,教育、卫生等中央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试行中小学保护学生视力暂行办法》(草案)的联合通知。许多学校开展眼保健操,减轻课业负担,及时进行矫治等一系列综合措施,不少学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放射卫生防护
1960年1月,国务院颁发放射性工作卫生防护暂行规定,随后卫生部、国家科委制订电离辐射的最大容许浓度等三项标准。1964年颁布《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我国在大气层进行核试验以来,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有关部门组成了从空中到地面,从试验场到全国各地的全面监测网,对我国历次核试验落下灰在不同地区的沉降情况,进行了监测。对核工业本身和利用核辐射作业,进行科学研究。对医用诊疗射线工作人员的防护与效应观察,都做了大量工作。对放射线损伤的诊断、治疗、实验研究等方面,也都取得了不少经验。

(六)预防性卫生监督
五十年代初期,原中国东北中长铁路局颁布条例,开展经常性与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1953年起,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在全国展开。1956年8月城建部、卫生部发布关于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中有关卫生监督的联合指示,要求各级城建部门在制订城建规划时,应就有关卫生问题,与同级卫生部门取得书面协议文件。与此同时,卫生部及有关省市卫生监测监督机构,在城市规划、给排水、垃圾处理,大型工矿企业的选址、设计、施工、验收,以及大型水库的设计,清库与移民安置、工地卫生和民用建筑设计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卫生检测、监督和科学研究工作。

二、 在曲折中前进
“文革”十年间,各项公共卫生事业受到严重的挫折和损失。根据周恩来总理于1970年指示:要清除废水、废气、废渣的危害,使其变为有利的东西。卫生部于1971年组织有关省市对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等水系和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等水区的污染情况,以及城市大气的污染情况,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研究。国家计委、建委、卫生部于1973年发布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同年8月,在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拟定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卫生部门在1973-1975年间组织的全国肿瘤回顾性普查资料显示:肺癌死亡率大城市为农村的2.94倍。
食品污染:国务院鉴于有机农药对土壤和粮食的污染严重,于1972年规定我国不生产、不进口、不使用有机汞农药;卫生部规定粮食中不得检出汞。1973-1977年卫生部组织专家协作组,展开了一次较大规模的食品卫生标准的调查研究和实验研制活动。积累了大量的数据,提出了乳、肉、粮食、油等14项54个食品卫生标准(草案),为国家内部执行的标准,填补了我国历史上的空白。1973-1974年间,调查发现长江沿岸及其以南高温高湿地区食品中黄曲霉毒素污染较为普遍,我国食品普遍受到六六六、滴滴涕的污染。根据调查资料制订了相应的标准和防止对策。
尘毒危害:工矿企业生产中,有些防尘防毒设施被废弃,作业场所矽尘浓度和有毒物质浓度大大超标,职业毒害严重。1973年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制订了防止企业中矽尘和有毒物质危害的规划。1974年,卫生部发出铅、苯、汞、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有机磷农药等5种职业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核试验监测:每次核试验都组织专业队伍进场试验、观察,并进行全国性的监测防护;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卫生部连续十年向甘肃河西走廊派出医疗队,为当地居民防治疾病,同时调查研究核试验对居民健康的影响。1974年国家计委、建委、国防科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国家标准《放射防护规定》。

三、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新阶段
我国各项公共卫生事业,自改革开放以来,获得较大的发展。主要是:注重调查研究,制订卫生标准,健全公共卫生立法,加强卫生监测监督职能,逐步迈入卫生监督管理法制化的新阶段。

(一) 环境卫生监督
1、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研究
1978-1980年展开对渤海、黄海污染情况及其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大规模调研。据样品分析:上述海岸已受到石油、汞、砷、铅、镉的污染,局部海区污染较严重。1973-1982年对松花江甲基汞污染进行的调研。以后,有关生产改用无汞新工艺,汞的污染已得到控制。1979年对25个50万人口以上城市,进行连续两年采样分析和调研,结果显示:各城市大气污染均属煤炭型,大气中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的日平均浓度均超过标准或参考标准,而且市区大气污染程度比郊区对照区严重。
1979年,我国参加“全球环境监测系统”,并由卫生部负责具体工作。自1980年起,先后组织开展长江、黄河、珠江、太湖四大水系的水质和北京、上海、沈阳、西安、广州五城市的大气监测,并定期向WHO报送监测数据。已报送大气监测数据6.6万多个。水质监测数据3万多个。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自1993年1月1日起,交由国家环保局向WHO定期报送监测数据。
2、环境卫生标准的研制
1979年颁布了经修订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此后卫生部又陆续修订和颁布了各类环境卫生标准。1993年国家颁发的有居住区空气臭氧卫生标准、制胶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等52项,由单项标准逐步形成配套的标准体系。
3、供排水卫生监督与管理
我国农村采取了改良水井、深井集中供水、发展手压泵井、建立自来水系统等各种措施,并与饮水消毒和防氟工作相结合,已在不少地区改善了饮水条件。至1995年我国87%农村人口的饮水卫生条件得到了改善。
集中式供水系统发展较快,由卫生防疫机构负责卫生监督。迄今为止,尚未发现因水质不合格而引起肠道传染病介水流行的情况。
1983年颁布的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石油开发、石油炼制、造纸、制糖、合成洗涤剂等10类特定工业废水规定了排放标准。为监测管理提供了依据。1984年加强了对医院污水消毒处理的监督,自1992年以来,三年中全国400多个大、中城市新建污水处理场204个。
4、公共场所和住宅的卫生管理与监督
根据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标准,各地先后完成了公共场所的建档、建卡和发放许可证等工作,加大了卫生监督的力度,使各项措施得到了落实。1993年全国卫生监督执法大检查中,主要城市各类公共场所卫生合格率达80%。
关于住宅卫生,根据各地自然气候、地理环境、人民生活习惯和民族特点等因素,将全国划分为七个建筑气候区。1988年10月,发布农村住宅卫生标准,以指导改善农村住宅的卫生条件,保障农民的身体健康。
5、化妆品的卫生管理与监督
卫生部1987年颁布化妆品卫生标准、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以及卫生化学检验方法和化妆品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测定的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1989年颁布化妆品审批工作程序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94年,卫生部组织审查并批准特殊用途化妆品106种(累计445种),进口化妆品1840种(累计2476种);对3164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的3091家企业进行了卫生监督,监督率为97.69%。
6、预防性卫生监督
多年来,卫生防疫部门积极参加了对大型工业企业兴建的环境评价和预防性的卫生监督。据11个省的统计,1992年各地卫生监督部门对32800个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了预防性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1994年7月卫生部发布《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规范》。

(二)食品卫生监督
1980年国家标准局组建食品添加剂标准技术委员会。1981年卫生部组建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食品卫生标准分委员会,进一步推动了食品卫生标准工作的深入发展。至1989年共颁发各种食品卫生标准330多个。1994年,颁发食品卫生标准179项,颁布农药残留标准15项,颁布各类食品厂的卫生规范(GMP)16个,已从单项标准逐步形成配套的标准体系。
消灭或基本消灭几种危害严重的传染病
(1)霍乱:在我国是外袭性传染病,自从18世纪传入以来,发生过大小数百次流行。1949年新中国就把霍乱作为大力控制的重点疾病。各地认真贯彻综合性防治措施,使霍乱迅速得到控制以至消灭。1952年天津市发生最后一例病人,我国即再无霍乱发现。
(2)天花:在旧社会,天花年年发生,每隔几年就大流行一次。卫生部在1950年提出防治天花,为全社会人民免费种痘。全国卫生人员根据人口登记册种痘,接种率达90%以上。同时加强了对天花病人的管理和报告,发现病人立即隔离、护理和治疗、消毒、加强了监测。并通过强化免疫,在西南边境地区建立了广阔的国境免疫带。防止天花传入。自1961年以后,天花在我国已经停止传播。我国最后1例天花病人发生在云南西盟县。1979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派员来我国调查后确认:天花曾是中国严重流行的疾病,但近20年来确实已无天花病例。世界卫生组织于1979年宣布,1977年全球已消灭天花。我国比全球消灭天花时间提前16年。
(3)鼠疫:在解放区,从1948年开始,即大力开展鼠疫防治运动。1949年10月在原察哈尔省北部的宝康、内蒙古正白旗和张家口地区发生鼠疫流行。按照周恩来总理指示,立即组成以董必武为主任委员的中央防疫委员会,派出中央防疫总队和地方防疫队共1000余人,奔赴疫区紧急防治,开展了群众性的灭鼠灭蚤运动,疫情于11月中旬得到控制。1950年广东雷州半岛和福建16个县也发生流行,发动军民开始群众性的防疫运动,疫情很快得到控制。以后很长时间,鼠疫年发病人数徘徊在10-30例之间,始终处于散在发生状态。
(4)黑热病:本世纪初,在我国的山东、安徽、河南、新疆等地,陆续发现有黑热病的严重流行。建国初期,卫生部门在上述病区和黄河两岸病流行区,组建了黑热病防治研究所,防治区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防治工作。自1951至1958年,全国共治疗黑热病人63万余人,同时扑杀病犬,用药物杀灭白蛉。至1958年大部分流行区已基本消灭了黑热病。1959-1968年患病率在0.49/10万~0.16/10万之间。只有个别病例散在发生。
(5)回归热:体虱传染的回归热,在四川古蔺、叙永等县,1950年发病59370余例。贵州省毕节地区1950年发病17022余例。经过积极治疗和发动群众采取灭虱措施后,半年内就控制了流行。
(6)性病:建国前,据调查:梅毒患病率在一些大城市为4.50-10.10%,农村为0.85-3.80%,某些少数民族地区竟高达21.10-48.00%。1949年冬,人民政府采取了封闭妓院、解放妓女,取缔暗娼的重大社会改革措施。中央和省、市先后组建了性病防治、科研机构,形成性病防治网络。经过几年的积极防治,取得了控制性病的重大成果。
3、防治呼吸道、肠道传染病
(1)白喉:建国初期发生过几次白喉大流行:1953、1955、1959、1960、1964这五年每10万人口发病率分别达到7.79、9.74、22.43、23.09、16.92。从60年代,我国开始生产吸附精制白喉类毒素,解决疫苗质量问题,产量也不断提高,经过预防接种,从1965年起白喉的发病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2)麻疹:1959、1965年两次全国性大流行,发病率分别高达1432.41/10万、1265.74/10万。1965年我国研制出减毒麻疹活疫苗,并逐步推广应用以后,发病率逐年稳步下降。
(3)脊髓灰质炎:1958至1965年间,发病率介于1.51-6.21/10万之间。五十年代末,借鉴苏联、美国研制人工免疫疫苗的经验,我国着手研制口服活疫苗获得成功,1960年3月起在11个城市试服,1963、1964年向城市和农村推广。随着免疫范围不断扩大,发病率也出现了大幅度下降。
(4)病毒性肝炎:1960-1966年间发病率达36.62-61.84/10万,经大力开展科学研究,并进行中西医结合积极防治,积累了经验。
(5)副霍乱:以印度尼西亚为疫源地的挨尔托型(Eltor Biotype)霍乱,于1961年开始引起第七次世界大流行。1961年7月该病从广东阳江、阳春等县传入以后,在1961-1964年出现了第一次流行高峰,发病率达3.83/10万。我国把副霍乱与霍乱同等看待,严格执行各项防治措施,至1965年副霍乱疫情被全面控制,全年仅发现病人89例。
4、防治虫媒传染病
(1)血吸虫病:建国前在南方省、市流行。解放后在上海即成立了血吸虫病防治委员会,其后在江苏等各病区建立了血防专业防治机构。1955年冬,中共中央成立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随后在流行区的省、市县也组成了相应的领导小组。至1957年,全国已有血防和科研专业人员16000多人。经调查12个省(区、市)的348个县、市有血吸虫病流行,患者达一千多万人,有一亿多人口受到威胁。1957年国务院发布指示,提出血防工作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群众运动与科学技术相结合、突击运动与经常工作相结合指导原则。1958年江西余江县宣布消灭血吸虫病,毛泽东同志为此写了《送瘟神》诗二首,成为推动全国血防工作继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力量源泉。从1964-1965年,共治疗130余万病人,消灭有钉螺的农田面积13亿多平方米;粪管、水管等项防治工作进展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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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共卫生

1949年前公共卫生事业十分薄弱,城乡卫生状况极差,这是造成疫病连年流行的重要因素之一。1949年以来,公共卫生事业在党和政府的重视下,得到迅速发展。

一、 创业奠基与事业发展
(一)环境卫生
环境卫生工作,是为控制和防治急性、烈性传染病,结合群众性卫生运动开展的。在1952年反对美帝国主义细菌战争时期,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发展较快。此后,各地的环境卫生逐渐走向经常化和制度化。
在饮用水方面,于1950至1952年间,各地引导群众搞好水源卫生防护,饮水消毒,改良水井46万余口,新建2.9万余口,改善河溏取水码头1.6万余处,并有少数农村简易自来水设施出现。六十年代,由于预防和控制副霍乱等肠道传染病,加快了改水进程。1956至1959年,国家建委、卫生部联合颁布了有关饮用水的标准卫生规程。1959年建工部、卫生部联合颁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1949年有自来水设施的城市仅72个,日供水240吨,到1996年171个城市,日供水量达1020吨。
关于粪便管理,在血吸虫病流行地区,引导群众,逐步做到废除私厕,建立公厕;以生产队或居民点为单位,设立贮粪池及粪具洗涤池;利用人畜粪便制造沼气;在田间、路旁建立防止粪便污染水源的简易厕所。同时,粪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在广大城乡逐渐展开。

(二)食品卫生
五十年代,卫生部于1953年颁布清凉饮食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1955年,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关于炊事人员训练,加强对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的联合通告,和《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1959年由农业、卫生、外贸、商业等四部联合颁发关于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从而在全国范围内把肉品检验纳入统一规程。1965年国务院批转五部联合制定的《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
为防止食物中毒,1960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国家科委、轻工部提出的食用染料管理办法,规定只允许使用5种(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苏丹黄、靛等)合成色素。1964年规定禁止生产使用酚醛塑料制造的食品容器。
关于食品卫生,1952年我国出版了《食物成分表》,提出了我国膳食营养素需要量推荐标准。1959年起,在27个省、区、市50多万人中进行了膳食营养调查。当时正值我国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各地对发现的营养不良症,及时采取了补充营养措施。

(三)劳动卫生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颁布的《宪法》及其有关部门陆续公布各种规章制度中,都有“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规定。全国工业卫生工作会议,提出"积极领导,稳步前进,面向生产,依靠工人,预防为主"的工业卫生工作方针。
防暑降温:五十年代初期,为防止工人中署,采取综合性防暑降温措施,基本控制了重症中暑现象发生。卫生部、劳动部、总工会于1960年联合发布关于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推动了这项工作深入发展。
防止矽尘危害:1957至1958年卫生部组织了13个省、市、区的10万余名粉尘作业工作中工人的肺病普查,国务院1956年曾颁布《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将作业地点空气中所含游离二氧化矽10%以上的粉尘允许农度规定为2毫克/立方米。卫生部、劳动部、总工会1958年联合制订矿山和工厂防止矽尘危害技术措施,矽尘作业工作医疗预防措施,以及产生矽尘厂矿企业防痨工作等四个暂行办法。在此同时,卫生部提出了矽肺诊断标准在全国实行。
防止有毒物质危害:1952年,政务院批发了关于防止沥青中毒的办法。1956年卫生部发布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试行办法。在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中,规定了作业地带空气中有毒气体,蒸气及粉尘共51种的最高容许浓度。经过积极防治,严重的急性中毒事故得到控制。
农业劳动卫生:劳动卫生的重点在预防田间中暑,控制农药中毒,农药污染土壤、粮食等方面。对此,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加强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和操作规程等规定。

(四)学校卫生
五十年代初期,毛泽东同志号召青少年要"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德、智、体全面发展。1951年8月政务院发布《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1954年教育部、卫生部、体委发出关于开展学校保健工作的联合通知。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绿化、美化环境,使许多学校的面貌焕然一新。在预防近视方面,1960年教育部、卫生部发出《关于保护学生视力的通知》,1964年,教育、卫生等中央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试行中小学保护学生视力暂行办法》(草案)的联合通知。许多学校开展眼保健操,减轻课业负担,及时进行矫治等一系列综合措施,不少学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放射卫生防护
1960年1月,国务院颁发放射性工作卫生防护暂行规定,随后卫生部、国家科委制订电离辐射的最大容许浓度等三项标准。1964年颁布《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我国在大气层进行核试验以来,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有关部门组成了从空中到地面,从试验场到全国各地的全面监测网,对我国历次核试验落下灰在不同地区的沉降情况,进行了监测。对核工业本身和利用核辐射作业,进行科学研究。对医用诊疗射线工作人员的防护与效应观察,都做了大量工作。对放射线损伤的诊断、治疗、实验研究等方面,也都取得了不少经验。

(六)预防性卫生监督
五十年代初期,原中国东北中长铁路局颁布条例,开展经常性与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1953年起,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在全国展开。1956年8月城建部、卫生部发布关于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中有关卫生监督的联合指示,要求各级城建部门在制订城建规划时,应就有关卫生问题,与同级卫生部门取得书面协议文件。与此同时,卫生部及有关省市卫生监测监督机构,在城市规划、给排水、垃圾处理,大型工矿企业的选址、设计、施工、验收,以及大型水库的设计,清库与移民安置、工地卫生和民用建筑设计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卫生检测、监督和科学研究工作。

二、 在曲折中前进
“文革”十年间,各项公共卫生事业受到严重的挫折和损失。根据周恩来总理于1970年指示:要清除废水、废气、废渣的危害,使其变为有利的东西。卫生部于1971年组织有关省市对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等水系和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等水区的污染情况,以及城市大气的污染情况,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研究。国家计委、建委、卫生部于1973年发布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同年8月,在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拟定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卫生部门在1973-1975年间组织的全国肿瘤回顾性普查资料显示:肺癌死亡率大城市为农村的2.94倍。
食品污染:国务院鉴于有机农药对土壤和粮食的污染严重,于1972年规定我国不生产、不进口、不使用有机汞农药;卫生部规定粮食中不得检出汞。1973-1977年卫生部组织专家协作组,展开了一次较大规模的食品卫生标准的调查研究和实验研制活动。积累了大量的数据,提出了乳、肉、粮食、油等14项54个食品卫生标准(草案),为国家内部执行的标准,填补了我国历史上的空白。1973-1974年间,调查发现长江沿岸及其以南高温高湿地区食品中黄曲霉毒素污染较为普遍,我国食品普遍受到六六六、滴滴涕的污染。根据调查资料制订了相应的标准和防止对策。
尘毒危害:工矿企业生产中,有些防尘防毒设施被废弃,作业场所矽尘浓度和有毒物质浓度大大超标,职业毒害严重。1973年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制订了防止企业中矽尘和有毒物质危害的规划。1974年,卫生部发出铅、苯、汞、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有机磷农药等5种职业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核试验监测:每次核试验都组织专业队伍进场试验、观察,并进行全国性的监测防护;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卫生部连续十年向甘肃河西走廊派出医疗队,为当地居民防治疾病,同时调查研究核试验对居民健康的影响。1974年国家计委、建委、国防科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国家标准《放射防护规定》。

三、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新阶段
我国各项公共卫生事业,自改革开放以来,获得较大的发展。主要是:注重调查研究,制订卫生标准,健全公共卫生立法,加强卫生监测监督职能,逐步迈入卫生监督管理法制化的新阶段。

(一) 环境卫生监督
1、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研究
1978-1980年展开对渤海、黄海污染情况及其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大规模调研。据样品分析:上述海岸已受到石油、汞、砷、铅、镉的污染,局部海区污染较严重。1973-1982年对松花江甲基汞污染进行的调研。以后,有关生产改用无汞新工艺,汞的污染已得到控制。1979年对25个50万人口以上城市,进行连续两年采样分析和调研,结果显示:各城市大气污染均属煤炭型,大气中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的日平均浓度均超过标准或参考标准,而且市区大气污染程度比郊区对照区严重。
1979年,我国参加“全球环境监测系统”,并由卫生部负责具体工作。自1980年起,先后组织开展长江、黄河、珠江、太湖四大水系的水质和北京、上海、沈阳、西安、广州五城市的大气监测,并定期向WHO报送监测数据。已报送大气监测数据6.6万多个。水质监测数据3万多个。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自1993年1月1日起,交由国家环保局向WHO定期报送监测数据。
2、环境卫生标准的研制
1979年颁布了经修订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此后卫生部又陆续修订和颁布了各类环境卫生标准。1993年国家颁发的有居住区空气臭氧卫生标准、制胶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等52项,由单项标准逐步形成配套的标准体系。
3、供排水卫生监督与管理
我国农村采取了改良水井、深井集中供水、发展手压泵井、建立自来水系统等各种措施,并与饮水消毒和防氟工作相结合,已在不少地区改善了饮水条件。至1995年我国87%农村人口的饮水卫生条件得到了改善。
集中式供水系统发展较快,由卫生防疫机构负责卫生监督。迄今为止,尚未发现因水质不合格而引起肠道传染病介水流行的情况。
1983年颁布的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石油开发、石油炼制、造纸、制糖、合成洗涤剂等10类特定工业废水规定了排放标准。为监测管理提供了依据。1984年加强了对医院污水消毒处理的监督,自1992年以来,三年中全国400多个大、中城市新建污水处理场204个。
4、公共场所和住宅的卫生管理与监督
根据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标准,各地先后完成了公共场所的建档、建卡和发放许可证等工作,加大了卫生监督的力度,使各项措施得到了落实。1993年全国卫生监督执法大检查中,主要城市各类公共场所卫生合格率达80%。
关于住宅卫生,根据各地自然气候、地理环境、人民生活习惯和民族特点等因素,将全国划分为七个建筑气候区。1988年10月,发布农村住宅卫生标准,以指导改善农村住宅的卫生条件,保障农民的身体健康。
5、化妆品的卫生管理与监督
卫生部1987年颁布化妆品卫生标准、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以及卫生化学检验方法和化妆品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测定的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1989年颁布化妆品审批工作程序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94年,卫生部组织审查并批准特殊用途化妆品106种(累计445种),进口化妆品1840种(累计2476种);对3164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的3091家企业进行了卫生监督,监督率为97.69%。
6、预防性卫生监督
多年来,卫生防疫部门积极参加了对大型工业企业兴建的环境评价和预防性的卫生监督。据11个省的统计,1992年各地卫生监督部门对32800个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了预防性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1994年7月卫生部发布《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规范》。

(二)食品卫生监督
1980年国家标准局组建食品添加剂标准技术委员会。1981年卫生部组建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食品卫生标准分委员会,进一步推动了食品卫生标准工作的深入发展。至1989年共颁发各种食品卫生标准330多个。1994年,颁发食品卫生标准179项,颁布农药残留标准15项,颁布各类食品厂的卫生规范(GMP)16个,已从单项标准逐步形成配套的标准体系。
消灭或基本消灭几种危害严重的传染病
(1)霍乱:在我国是外袭性传染病,自从18世纪传入以来,发生过大小数百次流行。1949年新中国就把霍乱作为大力控制的重点疾病。各地认真贯彻综合性防治措施,使霍乱迅速得到控制以至消灭。1952年天津市发生最后一例病人,我国即再无霍乱发现。
(2)天花:在旧社会,天花年年发生,每隔几年就大流行一次。卫生部在1950年提出防治天花,为全社会人民免费种痘。全国卫生人员根据人口登记册种痘,接种率达90%以上。同时加强了对天花病人的管理和报告,发现病人立即隔离、护理和治疗、消毒、加强了监测。并通过强化免疫,在西南边境地区建立了广阔的国境免疫带。防止天花传入。自1961年以后,天花在我国已经停止传播。我国最后1例天花病人发生在云南西盟县。1979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派员来我国调查后确认:天花曾是中国严重流行的疾病,但近20年来确实已无天花病例。世界卫生组织于1979年宣布,1977年全球已消灭天花。我国比全球消灭天花时间提前16年。
(3)鼠疫:在解放区,从1948年开始,即大力开展鼠疫防治运动。1949年10月在原察哈尔省北部的宝康、内蒙古正白旗和张家口地区发生鼠疫流行。按照周恩来总理指示,立即组成以董必武为主任委员的中央防疫委员会,派出中央防疫总队和地方防疫队共1000余人,奔赴疫区紧急防治,开展了群众性的灭鼠灭蚤运动,疫情于11月中旬得到控制。1950年广东雷州半岛和福建16个县也发生流行,发动军民开始群众性的防疫运动,疫情很快得到控制。以后很长时间,鼠疫年发病人数徘徊在10-30例之间,始终处于散在发生状态。
(4)黑热病:本世纪初,在我国的山东、安徽、河南、新疆等地,陆续发现有黑热病的严重流行。建国初期,卫生部门在上述病区和黄河两岸病流行区,组建了黑热病防治研究所,防治区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防治工作。自1951至1958年,全国共治疗黑热病人63万余人,同时扑杀病犬,用药物杀灭白蛉。至1958年大部分流行区已基本消灭了黑热病。1959-1968年患病率在0.49/10万~0.16/10万之间。只有个别病例散在发生。
(5)回归热:体虱传染的回归热,在四川古蔺、叙永等县,1950年发病59370余例。贵州省毕节地区1950年发病17022余例。经过积极治疗和发动群众采取灭虱措施后,半年内就控制了流行。
(6)性病:建国前,据调查:梅毒患病率在一些大城市为4.50-10.10%,农村为0.85-3.80%,某些少数民族地区竟高达21.10-48.00%。1949年冬,人民政府采取了封闭妓院、解放妓女,取缔暗娼的重大社会改革措施。中央和省、市先后组建了性病防治、科研机构,形成性病防治网络。经过几年的积极防治,取得了控制性病的重大成果。
3、防治呼吸道、肠道传染病
(1)白喉:建国初期发生过几次白喉大流行:1953、1955、1959、1960、1964这五年每10万人口发病率分别达到7.79、9.74、22.43、23.09、16.92。从60年代,我国开始生产吸附精制白喉类毒素,解决疫苗质量问题,产量也不断提高,经过预防接种,从1965年起白喉的发病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2)麻疹:1959、1965年两次全国性大流行,发病率分别高达1432.41/10万、1265.74/10万。1965年我国研制出减毒麻疹活疫苗,并逐步推广应用以后,发病率逐年稳步下降。
(3)脊髓灰质炎:1958至1965年间,发病率介于1.51-6.21/10万之间。五十年代末,借鉴苏联、美国研制人工免疫疫苗的经验,我国着手研制口服活疫苗获得成功,1960年3月起在11个城市试服,1963、1964年向城市和农村推广。随着免疫范围不断扩大,发病率也出现了大幅度下降。
(4)病毒性肝炎:1960-1966年间发病率达36.62-61.84/10万,经大力开展科学研究,并进行中西医结合积极防治,积累了经验。
(5)副霍乱:以印度尼西亚为疫源地的挨尔托型(Eltor Biotype)霍乱,于1961年开始引起第七次世界大流行。1961年7月该病从广东阳江、阳春等县传入以后,在1961-1964年出现了第一次流行高峰,发病率达3.83/10万。我国把副霍乱与霍乱同等看待,严格执行各项防治措施,至1965年副霍乱疫情被全面控制,全年仅发现病人89例。
4、防治虫媒传染病
(1)血吸虫病:建国前在南方省、市流行。解放后在上海即成立了血吸虫病防治委员会,其后在江苏等各病区建立了血防专业防治机构。1955年冬,中共中央成立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随后在流行区的省、市县也组成了相应的领导小组。至1957年,全国已有血防和科研专业人员16000多人。经调查12个省(区、市)的348个县、市有血吸虫病流行,患者达一千多万人,有一亿多人口受到威胁。1957年国务院发布指示,提出血防工作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群众运动与科学技术相结合、突击运动与经常工作相结合指导原则。1958年江西余江县宣布消灭血吸虫病,毛泽东同志为此写了《送瘟神》诗二首,成为推动全国血防工作继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力量源泉。从1964-1965年,共治疗130余万病人,消灭有钉螺的农田面积13亿多平方米;粪管、水管等项防治工作进展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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