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结石可以吃液体钙吗:本人公司在浙江!公司对我认可,叫我马上签合同!假如派我去外地,本人不想去!合同签了可以离开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15:26:33

可以辞职啊,可以的。

  劳动法中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对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法的解释来看,如果你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你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除非你们的合同中另有约定。
  赔偿的项目主要为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等,必须要出据相应的证据。如果你的合同中有具体的约定(关于工作年限及相应的赔偿金额),那你离职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按照约定的金额赔偿。

  如果你在单位缴纳了压金或单位扣留了你的证件,这就直接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你可以依法直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赔偿。

  一般来说,如果不给单位造成很大的损失或麻烦,单位不会与个人去打劳动合同官司,费时费钱费力。建议你主动提出,好说好散,单位一般不会为难,留下一个随时想走的员工,单位也不愿意的。

楼上的如果想复制粘贴我的回答,请注明引用。

参见: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701874.html

楼主的问题,如果你开始就这样想的话,最好向单位咨询清楚并提出你的想法,如果公司认可你,会考虑你的要求的,这并不是无理的要求。如果你签合同以后再直接离开,是一种对单位不负责任的做法,作为一个职业人,我不建议你这样,有可能会对你今后在行业内的工作有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