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塑机进囗什么牌好:女友要求结婚不成喝农药,男友见死不救将其推出门,是否构成犯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2 20:30:05
希望有法律专业人士对我的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谢谢了~

犯有故意杀人罪(间接)。女友要求结婚,说明他们关系已经不一般,男的明知女的喝农药,在那种特定的场合下,男的就有义务对女的施行救助.男的见死不救,实际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女的失去生命),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一种间接故意犯罪(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此类犯罪的量刑点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当然属于犯罪。
犯罪分为作为与不作为。
杀人分为故意杀人与过失杀人。故意杀人分为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
一人在预知另一人发生危险伤害时,没有及时的劝阻和制止。采取放任的态度,都属于不作为行为。都要受到相关法律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此类犯罪的量刑点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按照我国刑法的通说,行为人只有在具有法定义务、职务或者业务上的义务以及由于先行行为而引起的义务等法定义务的场合,才可能成立不作为犯,道义上的义务不能成为不作为犯的成立根据。从这个案子描述的情况来看,这对男女的关系应该是比较亲密了,很可能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不作为的间接故意杀人罪。但实际情况会怎样也不是一定的,请个优秀的辩护的话,也不是没有机会。

wr007 说的有点问题!“顺便说一句,就是互不相识的人,一人在预知另一人发生危险伤害时,没有及时的劝阻和制止。采取放任的态度,都属于不作为行为。都要受到相关法律的处罚。好好看看刑法总则吧~! ”的观点是错误的!望你看看http://www.law120.net/bbs/dispbbs.asp?boardID=17&ID=2289&page=1
要把某种行为作为一种犯罪来对待,要具备以下几个构成要件:第一,他有施救的义务;第二,要有实施作为的条件;第三,由于没有实施这个行为,没有积极地去作为,导致危害后果的发生。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因为有一些义务在前,所以有了事后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但在该案中,被告对死者存在特定的义务。所以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现实生活中,人们一般对见死不救的人都表达出强烈的谴责,充分说明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但道德和法律是不同的,道德是对人们行为的高要求,只有品德高尚的人才能够超越法律的标准去做值得我们敬仰的事情。

不是犯罪!!!!!!!!!!

因为没有作为的义务。夫妻间发生这种事,男方死定了。情侣则不行了。因为没有扶助义务,所以,那男人可以这样作。

法律就是法律,与道德无关。

肯定构成犯罪,因为女方喝药缘于男方,此时男方有救助的义务,只有无知的人才认为这不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