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便出血的病:代理商与经销商的区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14:02:12
代理商是不是把从厂家提来的货然后在卖给经销商获取当中的利润???

风飞的解释正好相反!
经销商才是卖东西,而代理商会和厂家一起把产品做出来,比如推广策划、品牌包装等等。
简单的说,代理商比经销商高级~

代理商一般是和厂家签订某各地域的代理,而代理商的渠道有很多种:比如商超、批发、零售等等,其中经销商属于代理商的下线。

货,从厂家发出到代理商。由代理商再组织分散货源

严格意义上的经销商和代理商是有区别的:
所谓经销商的“经销”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经销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如下:
1、独立的经营机构
2、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3、获得经营利润
4、多品种经营
5、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6、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所谓代理商,是指受企业委托负责帮企业寻找市场甚至帮企业销售产品的企业和私人机构,其明显特征是不具有产品的所有权,只收取相应的佣金。经销商则大不相同。代理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如下:
1、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2、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3、赚取佣金(提成)
4、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5、供货权力较大
但现实中很多代理商对其所代理的产品也是拥有所有权的,必须先从厂家或上级代理进货,而后销售,其与经销商的区别体现在其经营活动是否受厂家或上级代理指导和限制,在本经营区域内有否对所经营的商品的管理区和独家经营权,代理商是厂家授权在某地区的代表,代行厂家的某些职能,并经销某种产品的商户,无自主权,受厂家的约束较多

经销是买家与供货商达成协议,承担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制定商品的义务。这个买家就是经销商。分为定销和包销两种。
代理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表本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或作其他法律行为,而由本人直接享有由此产生的权利与承担相应的义务。

代理商是代理产品,经销商只是在你这里拿货,也可以去别人那边拿货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题主,请看下面答案,望采纳!
代理商与经销商的概念区别
经销一般是指经销商与生产厂家或供货商达成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的商品。在经销情形,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从法律关系上讲,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本人对本人的关系,经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物,在规定的区域内转售时,也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货价涨落等经营风险要由经销商自己承担。

经销可以分为一般经销与独家经销。在独家经销情形,一般会规定经销商最低交易数量、不得经销相竞争的其他供货商产品等。

代理是指被代理人或委托人授予代理商以“销售商品的代理权”,在销售代理权限内代理商代理委托人搜集订单、销售以及办理销售有关事务。代理与经销在合同关系的连续性和长期性、销售区域的固定性、交易量限制、对不正当竞争的限制等方面均有相同之处,所以在实际业务中,有的人会错误地将代理与经销混为一谈。

经销商与代理商都是渠道的中间商

经销商

★独立的经营机构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获得经营利润

★多品种经营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代理商

★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赚取佣金(提成)

★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供货权力较大

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

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

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

代理商主要分为总代理、区域与分品牌代理、总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级分公司等。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在代理商的层次上,除设立总代外,代理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代理制和经销制也能互相渗透,各类销售渠道的主要区别在于代理商或经销商层级的增多。目前,厂商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价格和货源的管理,对于人员培训及广告等还会提供一些支持。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而言,其利润则主要来自于销售利润、返利、安装和维修服务等。

经销与代理的区别

具体来说,代理与经销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一)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

(二)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

(三)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

(四)从法律关系上讲,代理行为即委托人行为,代理商与第三人之间在授权范围内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归于委托人(供货商),而经销商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须由其自己承担。

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区别主要在有没有涉及商品所有权上。代理只是在买卖双方之间起到媒介作用,组成交易,从中赚取佣金。而经销指对所经营的商品有产权的独立经营。

例如你在北京卖白菜。

我给你0.1元一斤,市场零售0.8元一斤。和你签100000斤的采购合同并且交给我10万保证金。除你之外,我不再向北京供货,但是你必须在3个月内向我提够100000斤的白菜,否则保证金归我。我给你提供15天价保。怎么把这100000斤卖掉,怎么宣传,怎么做广告是你的事。卖得好了,下一个新品种也交给你卖。如此,你是代理商了。

我给你0.5元一斤,划定海淀区是你的销售区域,一个月提够5000斤给你0.1元返利,降价了我给你价保。我还给你提供宣传支持。你尽量去卖吧。如此,你是经销商了。

经销商与代理商除了对商品拥有的所有权不同之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两者的利润获取方式不同,前者是加价销售,获得经营利润.后者按照规定价格售卖,赚取佣金也就是所谓的提成;

二是两者的经营权限也有所不同,前者可以经营多品种——甚至经营竞品,后者经营品类较少,一般不经营竞争品牌;